说说常识;不明白主观价值理论,就不会有真正的平等观念

        主观价值理论说的是,价值产生于人们对于资源的判断。

        因为不同的人从自身的主观条件出发,对于同样的资源会有不同的边际需要,于是对同一资源的价值判断会不一样。所以不同的价值观都是合理的。

        这是从主观价值理论出发,认定不同价值观的人都应该有平等地位。

        同时,经济社会里的财富是市场价值的体现,也就是主观判断的结果。而主观判断来自于人们的客观环境,其中就包括了婴儿乃至乞丐的需求因素。

        也就是说,财富现象的产生,是整个社会环境作用的结果,不是任何特定的人创造了财富。因此在财富形成过程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也就不存在谁养活谁的问题。

        因为,社会价值的形成,是所有个别价值融合的结果。而个别价值,则形成于每一个人从具体客观环境与主观能力条件下产生的的需要。这其中包括了婴儿与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其他人的需要。

        也就是说,社会价值或者说市场价值的形成,是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所构成。而财富只不过是价值的表现形态。于是存在的问题就不是谁创造了财富,而只是谁生产了资源。

        既然价值是全社会成员的需要共同形成的,也就不应该以谁创造的资源价值大小,作为资源控制权分配的依据,而应该以社会成员的需要作为资源分配的依据。

        所以,原始社会对于资源的平均分配,与共产主义理想中对于资源的按需分配,才是符合人类的伦理要求的。只不过,按需分配只能在生产力达到极高水平,资源无限丰富以后才办得到。

        要说明的是,在社会再生产环境下,资源生产是消费的必要前提。因此只有通过劳动行为,创造出了人类生活所需要的资源,才能够满足人类的消费需要。从资源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出发分析,是生产者养活了消费者。因此劳动是光荣的。
       不过在经济社会里,财富是资源控制权,而劳动者大多没有财富,因此劳动者们想满足消费需要,就必须顺从财富拥有者的权力。于是光荣的劳动者,在经济社会反而处于了弱势地位。
        这里又必须要说明的是,资本家或者说企业家,不过是从作为资源控制权的拥有者来说,有别于劳动者。作为向社会提供经济——经济社会里社会再生产的必然形态——发展所需要的资本这项资源的角度来说,他们也是劳动者,不过是拥有资源控制权的劳动者。

        所以,我们不能像马克思主义者们那样,在政治上把资本家们列入另册。

        当然,资本与资本家是只存在与经济社会里的现象。在没有或者不需要依靠经济形式开展社会再生产活动的社会里,就没有或者将不需要资本与资本家的存在了。

        但是在经济社会里,资本与资本家的存在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每一个人都不妨努力集聚资本,进而成为资本家。

        因为你如果成为了社会的资源控制者,就有了为推动社会进步而付出资源的能力。否则你只能接受资本的支配,要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理想就会比较困难。

        顺带说说,很多对我批判崇拜资本现象的文章表示支持的人,往往对资本或者资本家们存在敌视的倾向。这是不对的。

        在经济社会里,社会再生产的发展必须以经济形式开展。经济活动又必然地离不开资本。

        因此对于资本,我们固然不应该崇拜它,却不应该敌视它。而应该在好好地运用它的同时,对它会给社会带来的负面作用加以限制。

        不过如今的舆论平台上正好相反,把资本家或者说企业家,当作了上等人尊崇了。说什么企业家是特别需要被保护的,要特别提倡企业家精神什么的,就是反过来把一般劳动者打入另册了。

        这都是不明白主观价值理论,以为特定的人创造了财富,其他的人是被创造财富的人供养的,而出现的观念误区。

        当人们不明白价值是主观的,以为财富是特定的人创造出来的客观事物,以为社会上其他的人是被创造了财富的人们供养的。就不会有真正的平等观念了。

        马克思认为财富是劳动者创造的,资本家是剥削者,于是要剥夺剥夺者。

        今天国内的公知们,则以为财富是企业家们创造的,于是认为人民与政府是企业家们养活的。所以社会要服从企业家也就是资本家的统治。

        这还能有真正的平等观念吗?

        人类社会发展需要的不是财富,而是资源的丰富。资源越丰富,相对于人类的需要,稀缺性就会越降低,价值也就会越降低,财富就会缩水。

        当生产力水平达到极高程度,人类需要的资源稀缺性都趋近于零的时候,财富就会消失了。而人类的自由却会达到极高的程度。

        因此,我们应该尊崇劳动者,而不是尊崇财富拥有者与资源控制者。

        不过因为资源控制者的另一面也是资源创造者,也就是特殊的劳动者,所以我们不应该把企业家列入另册。

        但是现在舆论平台上对于企业家的特别崇尚,也是违背平等观念的。企业家与一般劳动者一样,都是值得尊崇的,也都不应该被特别的尊崇。

        有人会说,研究主观价值理论的早有人在,尤其是创造了主观价值理论的西方人,他们研究出来的结论与你不同。

        这是自然的。不但对同一件东西,研究的人不同就可能结论不同。而且更重要的是,创造了主观价值理论的人自己,就没有把这个理论研究透——当然我也不能说就研究透了。

        在我研究主观价值理论的过程中,感觉创造这个理论的人们至少在两个方面走入了误区:

        1、把主观价值判断定义为绝对的个人判断,没有想过个人判断与市场判断的关系。从而在逻辑上把不平等的现象当做了平等的现象来分析。

        在他们那里,之所以有的人富裕与有的人贫穷,不过是每个人主观价值判断后的行为结果,是公平的现象。这在逻辑上也把人与人之间的共性给消灭了——谁会不想富裕的呢?大家都想富裕,结果却是有的人富裕了,大多数人不富裕。这当然不平等,也就不公平。

        2、没有通过对边际效用规律的研究,从而明白之所以每个人的价值判断不一样,其实是在不同客观环境决定下,同样的欲望的必然表现。而把不同个人的价值判断当作了偶然的表现。

        当然,这样做的结果比较容易与上帝联系起来。于是有的人富裕、有的人贫穷,是因为他们各自不同价值判断后行为的结果。而他们之所以会价值判断不同,就要问上帝了。于是归根结底,是上帝安排了一些人富裕,一些人贫穷。

        我一直在说,西方在基督文化背景下,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平等观念,就是因为,既然世界是被上帝主宰的,人类首先就不会与上帝平等,也就不会有真正的平等观念。因为每个人都在潜意识里,都希望上帝让自己过得比别人好,并希望自己成为上帝。这怎么可能产生真正的平等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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