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有个老头是中铁某局退休职工,得了肺癌,已扩散,他无法忍受疼痛自杀了
【本文由“观察者网用户_381377”推荐,来自《深圳立法尊重病人的不抢救意愿,大家如何评价?》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觉得你这个案例挺可怕的。有说有笑,怎么看也是自己不想死,而且具备抢救价值。
我们这里有个老头是中铁某局退休职工,得了肺癌已发生扩散,肿瘤放射科大夫说不治也就多三个多月,已扩散手术价值不大,建议保守治疗,化疗+放疗+止痛,延长生存期并改善生存质量,如果负担的起还可以尝试免疫疗法。老头的儿子又找医院熟人问【骨科大夫】,这个大夫说三个月不超过半年,手术无意义、放化疗有副作用,花那么多钱最终还是要死,你自己决定,于是儿子决定了不治疗,一个月后老头因癌性疼痛无法忍受上吊自杀。【癌性疼痛的止痛药只有医院才有,属于麻醉类管制品,价格很贵,门诊开药医保不保】
老头是六几年参加工作的,医保属于铁路系统独立统筹区的。医保报销90%起步,可报销药品及治疗方式也比地方医保多【只接受住院报销】。唯一的缺点是异地的不联网,得先垫付,出院后集齐资料寄到退管办进行报销。老头儿子很强势,退休金折子和钱都是儿子管着。老头不想那么快死,也不想死的那么痛苦,奈何自己不能决定自己。老太太私底下说她儿子太自私了,都是自己的错没管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