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处买家当然有必要,但有些问题不是单纯惩治买家就能解决的,比如亲情断裂...
【本文来自《我一直觉得拐卖儿童,买家才是主犯,有五点想法大家一起来论论》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惩处买家当然有必要,楼主的建议也很好,但有些问题不是单纯惩治买家就能解决的:
一、长时间被拐导致的亲情断裂:看多了被拐儿童的认亲现场你就会发现,这种情形下往往是父母嚎啕大哭,被拐儿童面无表情如见陌生人,能够礼貌微笑拥抱寒暄的已经算做得好的,法律可以强制买家送被拐儿童回到亲生父母家,但被拐儿童毕竟不是货物,本人不愿意的话是没法强制的。还必须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被拐儿童的落脚地是沿海发达地区,社会发达程度往往比其出生地好得多。即便是成年后的被拐儿童哪怕是自发寻找亲生父母,也只是为了了却念想,大多数人对在贫困落后地区和父母共同生活没有太大兴趣,在找到亲生父母之后都会选择回到收养者身边生活。
二、思想观念培育收买市场,但观念无法入刑:重男轻女是我国农村的传统,越封闭落后越如此。但这个传统不是什么意识形态诉求,而是基于农村“谁拳头大谁是爷”的现实。在农村,你家有五个儿子,就可以横着从村头走到村尾,如果儿子里再有一两个公家人,那全村都得看你脸色;你家要有五个闺女呢?那就是五个赔钱货,会成为全春的笑料。非常政治不正确,但农村就是这样。在这种背景下,没儿子的家庭想办法“买”男孩就是必然选择。“买”儿子不是单纯意义上的为了养老送终或者延续香火这种形而上,而是关系到一家人在村里能不能像个人的切身利益、形而上的观念可以靠移风易俗,但在切身利益面前。不会有人后退半分。在这个土壤下,买方市场根本不可能完全掐断。法律只能惩治现实中的犯罪行为,人们观念的改变只能靠经济发展。
三、养父母不会虐待被拐儿童,但会阻止解救。确实如楼主所说,买家很少会虐待被拐儿童。但买卖同刑或者重惩买家带来的最大问题,是买家会慑于刑罚扣住被拐儿童不撒手,不仅自己不放人,还会煽动全村男女老幼一起出动对抗解救,因为村里收买孩子的不是他一家,他的号召力肯定比你大,到时候男人手里全是可以当冷兵器的各种农具,女人撒泼打滚说你非礼强奸,再出来几个老头老太给你表演上吊或者喝农药,真搞出人命来了怎么收拾?而且以我国基层警力高度紧张的现状,哪有这么多警力频繁应对这种局面?对买家相对宽大,不是为了鼓励买卖,而是为解救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