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下对建筑监理的一些想法,以及我的建议
【本文来自《业内人谈下建筑质量,监理抓个安全帽还行,动地产公司工期还要监理款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对建筑监理的一些想法:建筑由甲方投资,施工方实施,监理进行过程管控,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等,监理看似管的挺多,出事了也经常被追责,但实际施工过程中监理能决定的东西非常少,因为监理和施工单位一样受雇于甲方,监理可以不向施工单位妥协,但不能不向甲方妥协。行业弊病而已,不多说。
政府把建筑质量这一块放给市场,监理公司实际承担了质监站的角色,我理解是因为政府不好承担质量事故责任,容易引起社会矛盾,这也可以理解。
谈谈我的建议:
可否政府牵头成立一个监理公司库,建设单位需要监理时,从符合资质的公司库中抽签确定哪个监理公司中签,费用按统一标准由政府代收,合同执行完成后,如果没有争议,由政府将代收的费用支付给监理公司。政府相应增加的管理及争议仲裁成本可以从监理费中按比例收取。
这样责任主体仍旧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政府不需承担建筑质量责任,只是支付渠道由政府代管,而监理公司也不用求着甲方给工程,然后在监理过程中向甲方让步。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无法干涉施工质量进度,有利于提升社会整体建筑质量,把监理的初衷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