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送货员群体对电动车限速25公里最反对,本质就是想享受违法成本低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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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讨论,完全是出自小市民心态,实在不值一提。
单独看限速本身,也许有点强人所难了,没来有地给民众找麻烦,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最关键的一点是,当前电动车在法律对交通工具的认定方面,是被认定为非机动车的。这一点,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差别会表现得尤其突出和明显。限速25的作用在这里,解除限速虽然明面上是违法行为,但实际上交管部门并未制止。不管你怎么认为,行业潜规则也好其他也罢,反正如果出了交通事故,电动车速度超过25就会被认定为机动车,不超限速才会保有非机动车的地位。
你可能认为这一点无所谓,但站在社会角度,这很重要。
中国人里面,大部分电动车驾驶者没有机动车驾照,大部分女性和几乎所有的五十岁以上的人群都是如此。这些人,没有经过系统学习,除了简单交通信号灯这些,其实不懂得交通规则。如果放开限速,对这些人是很危险的,因为目前技术体制下,电动车速度在25以上的时候,一旦出现险情,基本上无法处理。这种车提速快、开起来很轻快,确实挺爽,除了直线行驶外基本上没什么操控可言,高速下的刹车性能更是不值一提。上面那些人群,一旦高速驾驶电动车遇到险情,会非常危险。
如果放开限速,则电动车法理上应该被认定为机动车,那么这类车应该在机动车道行驶,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法律上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然,放开限速的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对自行车及其他人力车明显不公平。要求它在机动车道行驶,对电动车来说是更大的不公平。超过90%的电动车驾驶者,脑子里交通安全概念前面说了比交通信号灯多不了多少,有的甚至完全无视红绿灯,这在三四线城市尤为常见。
保持电动车的非机动车地位,一个很现实的好处是,它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它可以得到法律和执法者名正言顺的照顾。如果定位为机动车,这些就都不存在了。
如果你觉得自己有能力在速度超过30时有效控制电动车,自己去解开限速就行,交警不会管你,你还能有非机动车的法律地位,多好的一件事儿。
说是市井小民心态其实还算表扬了,那种观点其实是不知好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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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道上的交通参与者不仅是电动自行车,还有自行车和行人。现在实际执行的电动自行车25公里的出厂限速已经是很宽容了,如果再提高电动自行车的限速,会对非机动车道上的自行车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所以《交通法》第58条规定的电动自行车15公里最高法定限速是很合理的,根本不可能修改。
我还是那句话,那些叽叽哇哇、骂骂咧咧最反对电动自行车25公里限速的就是快递送货员群体。其实他们只要买摩托、买电摩、考驾照,交保险,按照机动车来管理处罚,完全能解决限速25公里这个问题。为什么他们不愿意这么做呢?为什么他们有办法用50公里的速度行驶,却偏偏还是愿意挤在《交通法》规定最高限速只有15公里的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呢?这是因为骑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超速、上人行路等违法行为大多数都不会被交警严惩,他们能享受违法成本低的好处。否则按照机动车来管理,快递送货员只用1天的时间,就能因为逆行、闯红灯、超速、上人行路等违法行为的累计罚分超过12分而被吊销驾照,并被罚款超过其一天的工资,就能让其在1年之内失去吃饭的资格,如果屡次无照驾驶,还会被行拘罚款。
另外,快递平台的算法时间是根据跑这条路线的快递员的平均耗时得来的,归根结底是快递员们用自己大量违法省时行为造成的恶性循环。平台即使给了快递员宽松的算法用时,快递员为了多挣钱多接单仍然会继续逆行、闯红灯、上人行道的违法行为。别以为就平台贪婪,其实快递员更贪婪,为了多挣钱,自己的命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命他们都不在乎。快递送货员群体对电动自行车限速25公里骂骂咧咧最反对,本质就是想享受违法成本低的好处,继续无视交通法,每天N次的逆行、闯红灯、超速、上人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