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建设下乡,“民办教师”进城,这不光彩的下限在哪儿呢?

 临时工,从字面上看,应是工作中的“临时”用“工”。

“临时”不是长久,需要就用,不需要了就请另谋高就,性质上就决定了其无需培训,有没有专业技能并不重要,毕竟人家不可能为了短期的一份工作而提前学习相关的技能。

所以临时工旧时多用于工矿企业,干一些重复的体力劳动,常见于搬运、清扫之类的岗位,因为岗位的技术含量少,其工资成分中只含“劳动”,不含“技能”,通常也不会高。

少量的也用于生产,记得有规定,连续使用若干年以后,如果想继续使用,就必须为其转正,依据大约是即然能够在专业岗位上连续使用,就证明了其拥有了相关专业的技能,这种状况下,再用低工资对其进行剥削,纠正就是必然了。

当前的大多数行业都是聘用制,相关专业人员由用人单位聘用,从事相关专业,技能越高,工资也就越高。这是一个双向选择,谈拢了就签约,谈不拢了就一拍两散,你就是想按“临时工”的技能去拿高薪,或无视人家技能来低薪使用,大家也都会不答应。

并不是所有行业都这样,比如教育中的“代课教师”,就是改革中开放的一朵奇葩。

旧时的“代课”,是指即定的教师临时有事,让其他老师“代替”一下,虽然也有“临时”性质,但绝对不会是临时工。

旧时为普及教育,却又苦于资金不足,教师资源不够,在乡下便搞了另一种形式:大队自建,财政补贴,部分教师由大队聘用,工资财政担一半,另一半由生产队用记工分的方式年终支付,这就是“民办教师”的由来。

国家不是办学主体,教师不由国家招用,这“民办”二字并无不妥。

实际上民办教师在乡村小学中占比并不高,公办教师才是主要力量。“民办教师”教的久了,其技能得到了证明,继续用“民办”的低工资使用明显不妥,不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也不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这就有了“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必要,并制定了相关规定,每年给于一定比例的名额,时间久了,本地“公办教师”也就多了,城市里派来的教师为结束夫妻分居而逐渐回城,便形成了长期的以本地籍的“公办教师”为主,“民办教师”为辅的格局。

乍看起来与其它行业相比并无不妥,其实并不是应该就如此,毕竟经济已经获得了大量提升,再用“苦于资金不足,教师资源不够”来搪塞,显然已经无法推脱责任了。

教育是重中之重,任何行业中的任何人,都可以列举一堆理由来证明,这并不是人们的个人意愿,而是社发展的硬需求。社会责任必须由政府来担当,把自己的责任转嫁给个体中的“民办教师”明显不妥,即便是假借改革的名义,将其由“民办教师”伪装成“代课老师”也没用,这块布当然遮不住胯下的羞。

这“代课老师”其实质是“民办教师”的另一个版本,没有了其中记工分的成分,这“民办”失去了依据,便“改”为“代课”,然而其工资组成中的记工分却没有了踪影,所以其“廉价”的本质才是根本,造成了教师队伍的不公平,难道就不怕“革”了教育质量的命?

教师队伍的质量自由聘任制来保证,即然能代课,就说明人家具备了相应技能,相应技能,相同岗位,就该享有相同工资,相同地位,而这临时工性质的“代课老师”明显的就是歧视下的廉价货了,说好的公平公正呢?

更可怕的是,这一旧时资金教师双不足的捉襟见肘式的应急措施,居然堂而皇之的进了城,难道现今的城市经济状况已达到了旧时乡下的水平了?

其产生无非是一个原因的两个面:一线教师不足之下的“编制不够”与“编制内”的人员去哪儿了。

编制不够就改正,“编制內”人员去哪了应该比“爸爸去哪了”更精彩,至少做爸爸要付出,做小官僚才舒服呢。

现代社会里就不应该允许“代课老师”这种不合理现象还存在,先把不应存在的东西清除掉,即然没有取得相应资格,就不应该占用相关岗位,想干就先去搞全了相应资格,这无证上岗岂不是在误人子弟么?

在不增加相应编制的前提下,不充许出现专业不符,或无人授课的现象,哪里出问题就由哪里的领导担责任,才能把“去哪儿”的“爸爸”找回来,担起他们“教书育人”的本职来,不教书要他们干嘛呢?

经济建设下乡,“民办教师”进城,这不光彩的下限在哪儿呢?这假借改革“改”出来的奇葩之花还要绽放到什么时候?

 非要等它结出“果实”么?这“果实”味道如何呢?

 饿了,容俺先去吃点饭,吃饱了,吃撑了,才有力气揉着着肚子瞎琢磨。

 管这事的人应该也要吃饭了,只是人家吃的是老百姓的饭,也许还没吃饱呢,

 慢慢等吧,等人家吃饱了,吃撑了,肚子揉的舒服了,也许才有力气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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