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勤 | 放马滩简中的志怪故事

编者按:

著名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李学勤先生于2019年2月24日凌晨在北京逝世,享年86岁。保马在此向李先生致以沉痛的哀悼。作为纪念,保马今天推送两篇李先生的著作,第一篇是对“放马滩秦简”中志怪故事的解读,第二篇是李先生为青铜器和金文研究开列的阅读书目。读者从中可以想见李先生治学风骨。每日一书也推荐了李学勤先生的《中华古代文明的起源:李学勤说先秦》。

500

放马滩简中的志怪故事

李学勤

研究中国古典小说的著作,对六朝小说有志人、志怪之分。志人小说叙述著名人士的言行,志怪小说则汇集神异鬼怪的故事①。志怪小说导源于早期神话传说,而以晋代张华的《博物志》、干宝的《搜神记》等为其代表,后来成为中国小说的一种传统。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是这种小说的集大成之作。

1986年,甘肃天水放马滩一号秦墓出土了460支竹简,简报业已发表②。何双全同志对这批简做了深入研究,有详细介绍,附以部分简的图片③,是值得大家感谢的。我仔细读了原简报中称作《墓主记》的几支简,觉得所记故事颇与《搜神记》等书的一些内容相似,而时代早了五百来年,有较重要的研究价值,因此试作讨论,敬希读者指教。

 01

释文与语译

写有这则故事的,是放马摊M1:14墓1、2、3、4、5、7各简。下面先列出释文,由于印出的照片不十分清晰,有的字依靠原释,有的字还难于识定,不过故事的基本内容是可知的。

卅八年八月己巳,邸丞赤敢谒御史:大梁人王里□□曰丹□:今七年,丹刺伤人垣雍里中,因自刺殹。弃之于市,三日,葬之垣雍南门外。三年,丹而复生。丹所以得复生者,吾犀武舍人,犀武论其舍人□命者,以丹未当死,因告司命史公孙强。因令白狗(?)穴屈出丹,立墓上三日,因与司命史公孙强北出赵氏,之北地柏丘之上。盈四年,乃闻犬犻鸡鸣而人食,其状类益、少麋、墨,四支不用。丹言曰:死者不欲多衣(?)。市人以白茅为富,其鬼受

(?),于它而富。丹言:祠墓者毋敢嗀。嗀,鬼去敬走。已收腏而𡑼之,如此□□□□食□。丹言:祠者必谨骚除,毋以□𣻦祠所。毋以羹沃腏上,鬼弗食殹。

以上释文中有一些问题,应先加以解释说明。

“卅八年”,“卅”一字写得比较高,超过其他各简首字,而且压在组痕下面,但由简文所列年数推算,这个字是应有的,详见后述。

“邸”,地名。此字上没有冠以地名,故不能作朝舍解。“丞”,官名。“赤”,邸丞人名。

“谒”,《尔雅·释诂》:“告也。”《说文》:“白也。”

“御史”,官名。“邸丞赤敢谒御史”一句,与河北平山南七汲出土的中山国石刻公乘得“敢谒后叔(俶)贤者”相似④。

“大梁”,地名,战国时魏国都,今河南开封。

“王里”,里名。其下两字不清,第二字似从“辵”。

“丹”,人名。“大梁人王里□□曰丹”,是一人原籍大梁,居于王里,名丹。对比田齐陶文如“高闾人陶者曰汩”(《古陶琐萃》1,7),所缺二字可能为丹的身分。“丹”下一字也不清楚,疑为有述说之意的动词。

“今”,今王,今上。“今七年”,即今王七年,请对照云梦睡虎地秦简《编年记》“今元年”⑤。

“垣雍”,地名,战国时属韩国,在今河南原阳以西原武西北五里,与魏地卷密迩⑥。

“丹而复生,的“而”,训为“得”⑦。

“犀武”,人名,魏将,见《战国策·西周策》和《魏策》。

“舍人”,《汉书·高帝纪》注:“亲近左右之通称也,后遂以为私属官号。”⑧

“论”,《说文》:“议也。”在此为议其功罪之意。

“司命”,神名。《周礼·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司命史”,司

命属下之史,犹如令有令史。

“白狗”,“狗”字右旁不清,词见《仪礼·既夕礼》。“屈”,读为“掘”。

“北地”,地名,即北地郡,详见后述。

“犻”,即“吠”字。《字林》作“㕹”,《文选》注引《战国策》作“𠲎”,均为形声字,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此字从“巿”声,音近得通。

“人食”,吃生人的饭食。

“类”,读为“纇”,《老子》简文注,“疵也。”

“益”,读为“嗌”。

“麋”,读为“眉”。《荀子·非相》:“面无须麋。”注:“麋与眉同。”

“墨”,《孟子.滕文公上》:“面深墨。”注:“墨,黑也。

“不用”,废而不能动转。

“衣”,字不清。如为其他字,可能与下“市”字联读。

“白茅”,古人用以包裹食物。《诗·野有死麕》传:“白茅,取絜(洁)清也。”

“嗀”,《说文》;“欧(呕)貌。”《左传》哀公二十五年注:“嗀,呕吐也。”

“敬”,读为“惊”。

“腏”,祭饭,参看长沙马王堆帛书《五十二病方》“取内户旁黍腏”⑨。

“𡑼”,疑为“罄”字之误。

“骚”,读为“扫”。

“𣻦”,右下从“西”,疑仍读为“洒”,意为洗涤。其上一字系名词,字从“水”,右旁不很清楚。

“沃”,浇注。

根据以上注释,试语译简文如一下:

三十八年八月己巳日,邸丞赤谨向御史报告:大梁人现居王里的……名叫丹的〔自述〕:今王七年,丹在垣雍城闾里中将人刺伤,随即自刺,被弃市。三日后,被埋葬在垣雍南门以外。过三年,丹得到复活。丹所以能复活,是由于本来是犀武的舍人,犀武审议他的舍人……命的,认为丹罪不应死,便向司命史公孙强祷告。公孙强就叫白狗把丹从地下掏掘出来,在墓上停了三天,于是随司命史公孙强向北经过赵国,到了北地郡的柏丘上面。满四年以后,才能听见狗叫鸡鸣,吃活人的饭食。丹的状貌是喉部有疤,眉毛稀落,肤色黑,四肢不能动转。

丹说道:死去的人不愿多穿衣服。人间认为祭品用白茅衬包是富的表现,而鬼只要有所得(?)于他人就是富。丹说:进行墓祭的人千万不要呕吐。一呕吐,鬼就吓跑了。祭饭撤下后一下子吃掉,这样……。丹说:祭祀时必须细心扫除,不要用……冲洗祭祀的地方。不要把羹汤浇在祭饭上,鬼是不肯吃的。

500

02

史事背景

首先我们应弄清故事所讲的年代。简文采取邸丞赤向御史谒告的文书的形式,可以推想文中的历朔当为实录。从放马滩一号墓的地理位置和出土器物看,系战国末至秦代的秦墓,在这段时期内,秦君只有昭王一人有三十八年。秦昭王三十八年相当于公元前269年,颛顼历八月丁巳朔、己巳为十三日⑩。

由于“卅”这个字在照片上不是十分明晰,需要把其他可能性也考虑一下。简文有“今七年”,与此三十八年属于同王。丹在七年刺伤人,被弃市后掩埋,三年后复活,又过四年而有闻能食,这加在一起,已到十四年,所以简文开头历朔不可能是八年。同时,秦昭王八年即公元前299年,秦王政八年即公元前239年,八月均无己巳日,其间孝文、庄襄两王又没有八年,八年自可排除。细看简首组痕下这个字,下端较宽,上端露三竖笔,应该是“卅”’,而不是“十”或者“廿”。至于“𠦜”即四十;也是不可能的,秦昭王虽有四十八年即公元前259年,该年八月庚寅朔,并没有己巳日。

还要考虑到,简文丹是大梁人,这有没有可能是魏王纪年。依上述理由,八年是应排除的,而这一时期的魏王,没有一个在位达三十八年。

简文一些地名也证明历朔当属于秦。邸是县、道一级地名,故设有丞。这个地名亦见于同墓所出版图M1:7+8十11⑪,我们认为即氐道,在今天水西南。王里是氐道的里名,丹居住在这里,有怪异之事,因而邸丞赤报告给御史。还有北地,即秦北地郡,设于秦昭王三十六年,即公元前271年。郡治义渠,在今甘肃宁县西北⑫。这个地名的出现,确切地证明上述三十八年之说是对的。

丹本为魏国大梁人,是魏将犀武的舍人。秦昭王七年即公元前300年,他在韩地垣雍犯了刺伤人的罪行。前面已说过,垣雍距魏地卷极近,他很可能是从卷到垣雍去的。丹死在垣雍,埋在南门外,复活后随司命史“北出赵氏”。“赵氏”即赵国,自垣雍北行,越过上党,就进入赵境。由赵国向西,可经秦上郡而“之北地”。此时为秦昭王十年,即公元前297年,北地郡尚未设立,地属戎族,简文称“北地”只是追述。丹在该地至少四年,后来不知何时南迁至陇西郡的氐道。

按《战国策·魏策》,魏国也有“北地”,策文云:“秦败魏于华,走芒卯而围大梁,须贾为魏谓穰侯曰:‘……夫秦何厌之有哉!今又走芒卯,入北地,此非但攻梁也,且劫王以多割也。……’”鲍彪注“北地”云:“梁之北,非郡。”这里说的秦攻魏的华阳之战,发生在秦昭王三十四年,公元前273年⑬,“北地”似与放马滩简相合。但《魏策》此文“北地”的“地”字实际是一个错字,《史记·穰侯列传》作“北宅”,《正义》引《竹书纪年》:“宅阳,一名北宅。”这个错误,元人吴师道已经指出⑭。近年发现的长沙马王堆帛书《战国策》有这一章,正作“北宅”⑮,说明魏国本来没有“北地”。况且看放马滩简,丹先北出赵境,后到北地,这与所谓在大梁之北的“北地”方位也全然不符。

犀武是魏将,四见于《西周策》,一见于《魏策》,所记都是伊阙之战这件事。如《西周策》云:“秦败魏将犀武军于伊阙,进兵而攻周。”《魏策》云:“秦败东周,与魏战于伊阙,杀犀武。”这一战役,《史记》载于秦昭王十四年,即公元前293年,《秦本纪》云:“十四年,左更白起攻韩、魏于伊阙。”《六国年表》云:“十四年,白起击伊阙,斩首二十四万。”云梦睡虎地秦简《编年记》则说:“十三年,攻伊阙。十四年,伊阙。”可知此战始于秦昭王十三年,至次年告终⑯。犀武之死应在昭王十四年,这与放马滩简文昭王七年时丹为犀武舍人,十年犀武论其舍人等情节,都能适合。

简文中北地郡的设置年代,上文已说过了。邸即氐道,属陇西郡,设于秦昭王二十八年,即公元前279年⑰。还有官名御史,《史记·蔺相如列传》载秦昭王与赵惠文王会于渑池,“秦御史前书日:`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⑱是当时秦确有此官。御史职司记事,故邸丞赤以异事报告给他,与后来的御史职责不同。这两点,在年代上也都与放马滩简文吻合。

500

03

与《搜神记》比较

简文所述丹死而复活的故事,显然有志怪的性质。与后世众多志怪小说一样,这个故事可能出于虚构。也可能丹实有其人,逃亡至秦,捏造出这个故事,借以从事与巫鬼迷信有关的营生。故事里丹讲了一些祭祀时应注意的事项,简中收入这则故事大概就出于这个缘故。

丹能够复活,得力于司命史公孙强。司命这一神名见于《周礼·大宗伯》:“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注:“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或曰中能、上能也。”是司命属于天神。至于相当什么星,则有不同说法。

司命为文昌第四星之说,见《史记·天官书》:“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文昌是我国古代星座名,靠近北斗杓部的天枢、天璇等星。文昌第四星即国际通行星座的大熊座θ星,是一颗三等星⑲。

《天官书》又云:“魁下六星,两两相比者,名曰三能。”“能”,读为“台”,三台也是古代星座名。司命为三台中的上台之说,见《北堂书钞》、《开元古经》所引纬书《春秋元命苞》:“西近文昌二星曰上台,为司命,主寿。”上台第一、二星和文昌第四、五星邻近。其第一星即大熊座ι星,是三等星;第二星即大熊座κ星,是四等星。

实际上,司命的两说是并存的,《天官书》索隐所引《元命苞》便又有文昌第四星为司命之说,称:“司命,主灾咎。”原来古人认为司命有二,分别称为大司命、少司命,见于《楚辞·九歌》。大司命之名,在春秋晚期的齐国青铜器洹子孟姜壶铭文中已经有了,可见那时已有大、少司命的区别。壶铭因丧事而祭祀大司命,所以大司命是指主寿的上台二星,而少司命是指主灾咎的文昌第四星。

《礼记·祭法》记载,王立七祀,诸侯立五祀,都有司命。郑玄注:“此非大神所祈报大事者也。小神,居人之间,司察小过,作谴告者尔。”这种小神,可能是从上述天神司命分化而来。应劭《风俗通义·祀典》详细叙述了汉代民间怎样祭祀这种司命的习俗。到更晚的时候,司命又演变成为灶神,号为“东厨司命”⑳,在此不能缕述。

放马滩简文说犀武因丹不当死,即告于司命,以致丹得以重生。这里的司命,显然是主寿的大司命。司命主寿,是古代流行的信仰,试对照《搜神记》下列两则故事:

(一)汉献帝建安中,南阳贾偊,字文合,得病而亡。时有吏将诣太山。司命阅簿,谓吏曰:“当召某郡文合,何以召此人?可速遣之。”时日暮,遂至郭外树下宿。见一年少女独行。……文合反复与言,终无动志,天明各去。文合卒已再宿,停丧将殓,视其面有色,扪心下稍温,少顷却苏。……

(二)汉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县妇人李娥,年六十岁,病卒,埋于城外,已十四日。娥比舍有蔡仲,闻娥富,谓殡当有金宝,乃盗发冢求金,以斧剖棺。斧数下,娥于棺中言曰:“蔡仲,妆护我头!”仲惊,遽便出走,会为县吏所见,遂收治,依法当弃市。娥儿闻母活,来迎出,将娥回去。武陵太守闻娥死复生,召见,问事状。娥对日:“闻谬为司命所召,到时得遣出。……”

上引故事和放马滩简文的共同点是,故事中主人本不应死,被司命遣回人间,复活后讲述了死时在另一世界的种种见闻。这种志怪故事,反映了佛教轮回思想传入以前人们对死后情形的宗教信仰。

上面引的《搜神记》,文字没有录全,原来的故事要复杂得多。放马滩简中这则故事,情节不如《搜神记》的曲折,但仍可视为同类故事的滥觞,值得大家注意。希望今后有机会进一步校改释文,再作一些探讨。

注释

①谭家健主编《中国文化史概要》,第145-146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88年。

②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天水市北道区文化馆《甘肃天水放马滩战国秦汉墓群的发掘》:《文物》1989年第2期。

③何双全《天水放马滩秦简综述》,《文物》1989年第2期。

④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第76-77页,文物出版社,1984年。

⑤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第6页,文物出版社,1978年。

⑥诸祖耿《战国策集注汇考》下册第1277-1278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

⑦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下册第499-500页,中华书局,1982年。

⑧参见同⑤第71、229页。

⑨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马王堆汉墓帛书》(肆)释文注释第53页,文物出版社,1985年。

⑩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历表》,齐鲁书社,1989年。本文所检历朔均用此书。

⑪何双全《天水放马滩秦墓出土地图初探》图一、二,《文物》1989年第2期,又《天水放马滩秦墓出土的地图》图一,《文物天地》1988年第6期。

⑫⑰杨宽《战国史》第53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

⑬同⑤第5页。

⑭同⑥下册第1248-1279页注〔一六〕。

⑮同⑨〔叁),释文注释第50页注〔一二〕。

⑯同⑤第4页。参看黄盛璋《云梦秦简(编年记)地理与历史问题》,《历史地理与考古论丛》,齐鲁书社,1982年;郑良树《读云梦(大事记)札记》,《竹简帛书论文集》,中华书局,1982年。

⑱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上册第48页,齐鲁书社,1984年。

⑲伊世同主编《全天星图》,地图出版社,1984年。本文所述星象均用此书。

⑳宗力、刘群《中国民间诸神》第259-260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