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控股,董事是干啥的

西安高新控股,事件发酵至今,有以下几个关键点:

1,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在企业兼职。也就是说,公务员、事业单位都不能在企业兼职,包括担任董事、监事等。那么,就只剩下企业编制了,也就是合同制,或者说是编外人员。这一点,在全国各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办的企业里,都广泛存在,也是国家统一要求。

2,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有实体业务的国营企业,真正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管理的国营企业,其董事、监事是需要专业知识的,有一部分也有相应的董事、监事待遇。西安高新控股,显然不是这样的国企。

3,西安高新控股,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有网友形容的很恰当,就是地方政府的一个马甲。各地都建了类似的城投公司,实际业务也没啥,就是一个白手套,代表政府招商引资、卖地收钱,能签合同就行。

4,类似城投公司的董事、监事都干啥?什么都不干,就是一年开两次会,一次半年会,一次年终会,签字画押就行,不需要发言,不需要任何专业知识。很多国企投资的下属企业的董事,都是财务处派个人,去挂个董事的名,不做任何决定,有问题上报领导就行。

5,类似公司的董事、监事待遇如何?没有额外收入,原来干啥还干啥,原来拿多少还是多少,所谓董事、监事只不过是多了个称谓,连名片都不会印,不会多一分钱。

6,李甜等三人都是财政局下属会计核算中心的企业身份工作人员,都是编外人员,要是有啥背景,也得优先进编制。除李甜外两个小姑娘原先可能只是个小会计,去了除了开会,啥也不用干。李甜原先是做人事的,应该迎来送往、察言观色的本事不会差,做城投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否合适,这不好说。

7,我宁可相信,高新区和财政局的回复都是可信的,这两个小姑娘真的只是去挂个名,真的没啥除了会计本职工作以外的收入。

8,财政局毫无疑问的背锅了,“高新区财政局违反管委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用的相关规定,擅自变更企业法人代表及董事,经研究决定免去王进杰同志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局长职务。”财政局的名单肯定报告了管委会,但可能都没当回事,稀里糊涂的就通过了。

9,这个案例被淹没的事实是,国企改革任重道远,国企的董事、监事权责利不够明确,离真正的现代企业,还差很远。限制事业单位、公务员在企业兼职,本意是好的,但是配套措施也得跟上,要真正形成企业的归企业、政府的归政府,需要有完整的解决方案。

10,这个案例里,财政局、高新区都是有口难言,真实的事情没贪污、走过流程说出来没人信。隐含的事情董事、监事就是挂个名,只要听话就行,很多都是这样的,这话又没法明说。愁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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