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宣判:获刑6年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消息,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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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据新浪报道,法院宣布一审判决结果后,宋喆当庭表示,是否上诉将考虑一下再作出决定,而修雨乐则当庭表示上诉。

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后,王宝强的律师张起淮在其微博贴出与王宝强的合影。照片中王宝强笑容满面,与背景中的“乐开花”三个字相映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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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不少网友称,“背景图上的字亮了”“宋喆有难,八方点赞”“恭喜宋喆喜提6年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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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喆不仅喜提6年监狱,还喜提了微博搜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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