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许可馨事件,南京老外矿泉水快递事件以及留学生矿泉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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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一个许可馨火了,一个“恨国党”“留学生”的人设在群众中果然点起了一把熊熊烈火,但在我看来再正常不过了。

可能我的话在群众群情激奋的情况下不讨喜。但我还是愿意探讨一下。

有人说端起饭碗骂娘,有人说恨国党,我看了这个人的一些言论,也有帮华春莹讲过好话,怎么能一股脑拍板说是恨国党呢?所以一个人到底是不是爱国恨国到底由什么决定?

我们一定要有法治思维,不能因为价值观的不同就借爱国的名义讨伐别人,群起攻之,人肉搜索,这种行为其实是披着爱国的外衣行暴力之实罢了。

凭一句“靠父母钱,人脉”这就说明价值观有问题吗?以至于被喊打喊杀吗?这个社会这种事情少吗?

“中国人就是贱把苦当美德,我在外国多舒服”这句话一听是令人不舒服,肯定是偏激的言论了。这个点我不帮他辩驳。根据他之前的言论推断他的话的意思是一些回国隔离的人相关权利得不到保障,而说出的丧气话。

结合之前的垃圾车运肉事件,留学生矿泉水事件,南京老外快递矿泉水事件,充分说明了法制和法治的不完善。到底隔离人员在隔离期内要履行哪些义务?可以享有哪些合法权利?难道不吃垃圾车运的肉,就是矫情,不顾群体利益了吗?难道喝不了有杂质的水就是被外国洗脑自由空气吸多了吗?

到底要有什么样的标准,这些一定要有可依,执法人员作为专业的法律执行者,一定要比老百姓更懂法,一句“大家都能喝,为什么你不能喝”就结束了吗,就自认站在舆论的道德制高点了吗?当然不是,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列出法律规定的内容,比如应该提供哪些生活保障,不提供另外的哪些什么保障。没有标准,没有法治,就无法彰显正义,不会永远得到尊重。。

网上有一篇文章

《加拿大的隔离生活:安全、舒适》

载有188名乘客的第二架撤侨专机也于2月12日顺利到达该军事基地,开启隔离生活。

隔离人员的房间都配备了齐全的家具设备、生活设备,就像酒店客房一样。

一日三餐也有人送上门,并为房间做消毒工作。还有专业人员帮他们疏导心理问题。

中国很大一部分也是这样实施的,但根据各国不同国情,富裕程度,可以给予的保障程度肯定是不同的,但一定要有具体标准,才能不落人口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到底矿泉水的提供是不是保障的一部分?床铺干净不带血迹是不是保障的一部分?都要有法律标准

一定要尽量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有人可能说道德不重要吗?当然重要,但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劝诫他人的。高尚的道德值得赞赏,但低等的道德不值得喊打喊杀,这是借道德之名行暴力之实。。道德不是用来绑架他人的。

希望人人都有法治思维,到时候这个社会离共产主义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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