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缪《局外人》

 评论界把这篇小说称为新小说,存在主义的代表,然后再和胡塞尔的现象学、意向性联系起来。什么是意向性?人的意识的指向,从呓语这个角度说,确实他是意向性,但未必是现象学。小说讲述了一个北非的法国佬杀了一个阿拉伯人 ,然后被判处断头台行刑的故事,他拒绝了神甫的布道,愉快接受死亡。写作特点:1、用第一人称自述,心理剖析。2、语调和缓,与世无争,不仅无争,且充满了厌倦了,达到了怀疑主义者皮浪“不动心”的境界。联系到加缪的自述集,他是有这样一种“旁观者清”的高明感,哲人都这德行,但并不代表他私生活做得好,言行一致。3、然而并非不动心,喜欢女色,友谊、交际、沙滩,对于“自然”的生命之色,他是留恋、贪恋的;而对孝心、上帝之爱、法庭则是拒斥的,乃至以不辩护、不忏悔作为与传统世界规则对抗的手段。在这个意义上,是孤独的,或者说,是“存在主义”的;但你不能说他是“意向性的”、“现象学的”、“胡塞尔的”。句末,不禁让人想起鲁迅的《药》来,啊!原来,鲁迅竟然也是存在主义的现象学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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