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是否清白?

来源: 许庸人 许庸人自扰之 

很多朋友给我留言,让我谈谈孙杨的事儿。

孙杨的事儿不好谈,尽管其内核并不复杂——孙杨到底是否违反了国际泳联的法规?违法了则不能参赛,反之则可以参赛并应该受到公平对待。但是想要解答这个命题,需要严谨的推理和可信的证据,本来应该检察院、法院干的活儿,现在交给中国网友了,没办法,谁让孙杨是咱们自己的运动员呢?

我们今天假定,霍顿也好、其他的澳大利亚游泳运动员也好,外国媒体也好,都是百分百理性客观中立的,批评孙杨完全是为了孙杨好、游泳运动好;同时我们也假定,所有的中国人都瞧得起自己,反对孙杨的国人绝不是因为膝盖软惯了自己犯贱而是因为恨铁不成钢——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来抽丝剥茧、一正视听。

孙杨的争议集中在两件事儿上,其一,“兴奋剂暴力抗检”事件;其二,“心脏病药兴奋剂”事件。

第一,“兴奋剂暴力抗检”事件

关于这件事,公众号魔都囡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大家可以移步

https://mp.weixin.qq.com/s/0j9niwC2rN_CS31EbJMy4A

如果懒得走,我就给大家转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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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你以为它扑朔迷离、悬疑四起,其实答案明晃晃摆在那里就差自己跳到你头上了,就好像天天分析自己媳妇是否出轨的我的朋友大鹏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家衣柜里挂着隔壁老王的帽子。

朋友们,这就是国际泳联关于孙杨“兴奋剂暴力抗检”事件的报告——咱们瞎分析个啥,人家官方有报告啊!

2018年9月4日,孙杨被“飞行药检”。

所谓“飞行药检”就是突然性的兴奋剂检查,就和你小时候班主任的双眼突然出现在教室后门窗户上一样一样的,运动员无权拒绝,但是检查方也必须合法合规。

本来一切正常,检就检呗,但是参与药检的三个人中有两个没有“检测官”证件——警察可以要求我出示身份证,但在那之前我也有权要求他出示警官证,如果他没有警官证,那么就无法证明他是警察,而路人是无权检查我的身份证的,毕竟我身份证上的照片实在是太丑了。

然而,世界反兴奋剂组织认为,只要领头的人有证件就行了,但是孙杨和其后加入事件博弈的国际泳联都认为——所有检测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否则免谈。

多新鲜啊——领头的人有证件就行了?那他随便找个给猪打针的兽医是不是就可以给孙杨抽血了?使用兴奋剂对运动员是非常严厉的指控,直接决定他们的职业生涯是否可以延续,这样庄严正式的检查,当然需要所有人证件齐全,否则公理何在?

可能3人中2人没证确实有点儿说不过去吧,当时领头的人就说,我们这两位兄弟都签了保密协议了,肯定没问题你放心吧!孙杨就说那你把协议给我看看。领头人说,不都说了嘛是保密协议,保密,你不能看,而且我也没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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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便这样,孙杨依旧完成了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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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尿检了——为了防止狸猫换尿瓶,孙杨撒尿必须有人监督,可是,这个检测助手没有证件啊——你会让一个没有任何证件的人看你撒尿吗?那么为什么有证件的人不去监督尿尿大事呢?因为这个有证件的领头人是个女的……

于是孙杨打电话和游泳队领导商议,后来孙杨的医生也加入战团,他们和国际泳联想法一致,统统表示对方证件不齐,恕我们无法配合。

但此时血液采集已完毕,于是孙杨方面的安保人员用锤子打破了保险箱,取走了孙杨的血液样本。

而国际泳联的调查结果说的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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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一直做好了接受检查的准备,但是对方没能提供有效证件——我们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如果孙杨真的有问题,他为什么要配合抽血呢?他直接拒绝不就行了吗?何必抽了血又拿走血样呢!?

最后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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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没有违规——这是国际泳联的官方文件结论。

第二,“心脏病药兴奋剂”事件。

2014年5月17日,孙杨在全国游泳冠军赛1500自决赛尿检呈阳性。那么是不是说孙杨就个禁药骗子了呢?

那么我要看三个问题:

1、孙杨是否服用禁药

2、孙杨是否故意服药

3、对孙杨的处罚是否合规

关于第一个问题,孙杨的确尿检呈阳性,也的确服用了禁药。

“The recent Antidoping Report released from FINA stated that Sun Yang, has had a Doping Offence from an in-competition test conducted by the Chinese Anti-Doping Agency (CHINADA) on May 17, 2014, at the Chinese National Championships testing positive for Trimetazidine (Class S.6.b Specified Stimulant).”——Steven V. Selthoffer, Swimming World Chief European Columnist

链接:The Sun Yang Doping Case

这是外国专业媒体《游泳世界》的报道——查出孙杨服用兴奋剂的机构,是CHINADA,中国反兴奋剂协会,也就是说,是中国自己的机构查出来的,不是外国人查的。

而后,就要对这件事情进行调查,也就是第二个问题——孙杨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无意为之?因为数据显示:

It should be noted that John Ruger, U.S. Olympic Committee Ombudsman, Tackling Doping in Sport, Global Conference, March, 2013, in the UK stated, “between 40% to 60% of positive test doping results were inadvertent (non-deliberate) cases.” (Source: “Lee Chong Wei a Victim of Inconsistent Anti-Doping Rules,” by Dr. Klaas Faber, The Malay Mail Online.)

这是国外媒体引用美国兴奋剂检测专员的话,意思是,很大一部分药检呈阳性的运动员,都是无意中摄入了禁药成分,所以不能因为一个运动员尿检呈阳性,就断定他是一个禁药骗子,还需要进一步的分析。

而后中国相关机构对孙杨的兴奋剂事件进行了调查,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的新闻稿《中国游泳队领队许琦详解孙杨禁药事件》这么描述——首先,针对中国游泳协会作出的对于孙杨禁赛三个月、取消全国冠军赛1500米自由泳冠军的处罚,许琦表示完全是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这八个字。“中国游泳协会完全是按照国际反兴奋剂组织的相关条例和总局的规定作出的处罚。处罚要看情节,孙杨出示了病例、医院处方药单等证据,因此听证会认定孙杨有过失但无重大过错,情节比较轻。而根据规定此类事件禁赛期最多2年,协会原本可以给予警告处罚,但还是作出了停赛三个月的处罚决定。

链接:中国游泳队领队许琦详解孙杨禁药事件

http://www.sport.gov.cn/n316/n343/n1192/c199098/content.html

这个调查说明,孙杨有过失,也就是说孙杨并非故意服药,在病历、医院处方药单等证据的支持下,官方调查认为孙杨的确是为了治疗心脏病而服用了禁药。而且该药品在2014年1月才被定义为“兴奋剂”,孙杨从2008年就一直服用,没有停止,到了2014年5月被查出。2014年3月,也就是该药被禁用后的两个月,中国体育总局下发的《运动员治疗药物使用指南》里面,曲美他嗪依然标注的是“允许使用”,与原版本一字未改。2014年7月,研究所已经重新修订了该指南,书中已将曲美他嗪列为“赛内禁用”的范围,重新发放到各运动队。但是此时距离孙杨被查出禁药已经过了两个月了。中国方面的失误,使得孙杨并不知道该药被禁用了。而到了2015年1月,WADA又对该药进行了调整,由s6兴奋剂变为s4 中的第5小类新陈代谢调节药物,禁用范围由赛内禁用变为赛内外皆禁用。这是wada2016禁药清单中可以明确查到的。

那么世界反兴奋剂组织WADA对于中国的调查结果是如何回应的呢?

WADA has reviewed the full case file for the Chinese swimmer Sun Yang and has decided not to appeal the decision by the Chinese Swimming Federation to impose a three-month sanction,” a WADA spokesman said. “WADA has written to CHINADA however, raising its concern over the delayed public reporting of the case.”——AFP法新社链接:WADA will not appeal Chinese ban of 1500m swimmer Sun Yang

WADA默认了中国游泳协会的做法,认为孙杨三个月的禁赛是符合WADA规定的。但是,对中国的延迟通知表达了关切。那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呢?

有使用或企图使用某种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行为,运动员将被禁赛。禁赛期为:如果是第一次被发现违规,禁赛2年。如果是第二次被发现违规,则运动员将被终身禁赛。在具体情况中,运动员如能证明不是故意服用兴奋剂物质,而是在服用其他药品中常用的物质,如含有禁用刺激剂的感冒药,没有通过检测的话。对运动员的处罚是:第一次违规:最轻的处罚为警告和训诫,但不失去参加比赛的资格;最长的处罚期为禁赛1年。第二次违规:禁赛2年。第三次违规:终身禁赛。”——《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也就是说,如果WADA认定孙杨是故意服用禁药,那么,他至少要被禁赛两年,而不是三个月,之所以WADA默认了三个月的处罚,就是因为WADA认同了“非故意服用”的事实,孙杨是第一次违规,所以“最轻的处罚为警告和训诫,但不失去参加比赛的资格;最长的处罚期为禁赛1年。”因此,三个月是完全符合规定的。在WADA认同中国游泳协会调查和处理的情况下,WADA才决定不起诉,否则如何解释WADA的行为?难道是因为WADA怕麻烦?因为中国对WADA施压?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这些都是无端猜测。

这就是全部的事实。孙杨的确服用了禁药,也的确遭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官方的调查结果是,“非故意服用”,是误服,符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中“运动员如能证明不是故意服用兴奋剂物质”条目所规定的条款。所以,说孙杨尿检呈阳性,没有问题,说孙杨服用了禁药,没有问题,但是说他是禁药骗子,就是错误的,是没有证据的,因为所有已知的证据都证明,他不是故意服用禁药。

所以,孙杨到底是不是清白的,不是靠我们说,不是靠霍顿说,不是靠西方媒体说,而是靠官方文件说。

请问,如果官方文件都不能作为证据,那么孙杨面临的指控难道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吗?

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发明,我认为是法律,只有法律才可以公正的审判一个人,其他的东西都不行——偏见不行、谣言不行、歧视也不行。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听霍顿的嘴,还是西方媒体的键盘呢?

如果听这些东西,别说孙杨,我们整个中华民族都应该灭亡才是啊!

当然,我相信孙杨的确有他的问题——有人说他人缘不好,有人说他是个妈宝,有人说他面对质疑回应的不够圆滑,有人说他猖狂自大毫不谦逊——朋友们,只要国家愿意出钱,我可以迅速找到一万个人缘好、不妈宝、圆滑而谦逊的人,但是他们拿不了世界冠军啊!!!

孙杨为中国游泳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他要的只是“清白”二字而已。

这个要求很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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