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集团经营现金流持续下滑:应收账款增加,集资或成上市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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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近期,山东春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集团)的深市创业板IPO获受理,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春光集团的主营产品单价、销售收入均呈现一定波动。此外现金流连续两年下滑、应收账款激增等情形也都让春光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面临直接考验。

毛利率略低于同行

招股书及天眼查显示,春光集团成立于2018年,公司是一家磁电专业制造商,产品纵跨软磁铁氧体磁粉、软磁铁氧体磁心、电子元器件、电源四大产业板块,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智能家居及智能家电、通信电源及通信设备、绿色照明、光伏储能、物联网、医疗领域。

从2022年-2024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来自软磁铁氧体磁粉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37亿元、7.56亿元和8.82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83.15%、81.89%和82.3%。

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软磁铁氧体磁粉的产品平均单价由2022年的1.09万元/吨下降至0.92万元/吨,同比下降15.63%,销量由2022年的7.68万吨上升至8.22万吨,同比增长7.09%。由于单价下降幅度高于销量上升幅度导致2023年该产品销售收入同比有所减少。

另一边,软磁铁氧体磁心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9亿元、1.24亿元和1.32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的11.8%、13.38%和12.36%;电子元器件实现销售收入4813.94万元、3585.66万元和4243.41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4.78%、3.88%和3.96%。

同样受到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的传导影响,2023年、2024年,软磁铁氧体磁心产品的销量稳步增长,分别同比增长19.17%和19.93%。而同一时期的平均销售单价由2.8万元/吨下降至2.19万元/吨,下降幅度分别为12.73%和10.64%。

在主要产品售价下降的作用下,2023年春光集团的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随后公司收入同比有所回暖。

报告期内,春光集团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15亿元、9.3亿元和10.7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7713.75万元、8703.32万元和9888.97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362.35万元、8514.58万元和9275.71万元。

报告期内,春光集团的毛利率分别为17.19%、21.27%和20.89%,要略低于同一时期的同行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24.84%、24.81%和22.41%。

对此,公司方面给出的解释是:与可比公司在产品结构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毛利率变动趋势与横店东磁、新康达、冠优达基本一致,由于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自软磁铁氧体磁粉,受氧化铁、氧化锰以及氧化锌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更高。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整体有所下降,使得公司2023年毛利率有所提升,2024年公司产品毛利率与2023年相近。

经营现金流持续下滑

相较于先降后升的营业收入,春光集团的现金流表现或许更值得警惕。于期内,春光集团的经营净现金流明显呈下降趋势,与增长的净利润背离。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10.28万元、3136.94万元和2864.92万元,持续出现下滑。2023年、2024年同比下滑幅度分别为60.84%、8.67%,出现二连降。

结合净利润数据,经计算,春光集团的各期净现比分别约为1.04、0.36和0.29,净现比大幅走低,盈利质量明显下滑,或存在“纸面富贵”的风险。

春光集团表示,2023年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滑,主要系:该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下行,带动公司磁粉等产品价格下降,使得当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减少;2023年,随着公司磁粉及磁心产品的销量逐步提升,公司为保障安全库存以应对下游客户订单而提升了库存商品数量。2024年现金流有所下滑,主要系当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较去年增加较多所致。

详细来看,报告期各期末,春光集团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55亿元、1.93亿元和1.94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12%、27.16%和22.69%。

公司存货以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为主,其中,各期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28.58%、42.70%和36.02%,2023年末库存商品占比较高主要系当年公司预计下游需求将有所提升,因而增加了部分磁粉与磁心产成品库存所致。

除了存货,春光集团来自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也增长不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50亿元、2.74亿元和3.58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37亿元、2.59亿元和3.38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24.67%、29.43%和33.30%,坏账准备分别为1360.46万元、1455.15万元和2042.02万元。

其他财务数据方面,报告期各期末,春光集团的短期借款分别为4592.79万元、1.01亿元和1.79亿元,占流动负债的10.29%、23.24%和31.45%;应付账款分别为1.52亿元、1.21亿元和1.65亿元,占流动负债的34.11%、27.8%和28.99%。

乐观的是,近几年春光集团的账面资金有所提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225.61万元、3266.6万元和6496.31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1255.61万元、2741.6万元和6271.31万元。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57倍、1.63倍和1.5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22倍、1.19倍和1.16倍,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7.82%、44.98%和47.38%。

同一时期,同行可比公司的流动比率均值分别为1.77倍、2.01倍和2.15倍,速动比率均值分别为1.36倍、1.51倍和1.59倍,资产负债率均值分别为40.31%、36.18%和36.01%。

报告期各期末,春光集团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均值,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可比公司均值水平,但整体相对稳定,处于合理范围。

“集资”行为或成上市障碍

此次IPO,公司计划募资7.51亿元,其中5.84亿元用于智慧电源磁电材料项目,6733.09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99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递表前夕,春光集团还完成了期内唯一一次的现金分红。2025年4月,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72.00万元。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韩卫东直接持有公司34.04%的股份,同时通过临沂君安间接控制公司21.48%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55.52%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引起市场热议较高的话题是,在春光集团的发展中,实控人韩卫东曾控制的睿安资产存在集资的情形。

根据招股书显示,出于保证公司各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同时为相关人员的闲置资金提供收益的目的,2016年至2020年由睿安资产作为资金管理平台向内部员工、股东“集资”,实际执行中借款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员工、股东或其亲属、朋友。2020年末,资金管控的职能由睿安资产转移至春光有限,“集资”由春光有限开始承接,睿安资产尚未清偿的“集资”债务统一转由春光有限承担。

春光集团表示,由于部分“集资”对象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截至2022年初前述尚未清偿的债务形成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报告期内,春光有限、睿安资产均不存在“集资”的情形,历史上因借款形成的债务于2022年全部完成清偿。

同时,公司及睿安资产的上述借款行为不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的情形,不存在被刑事及行政处罚的风险。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港湾商业观察》指出: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集资确用于子公司业务开展等生产经营,借款对象为内部员工、股东及其亲属朋友,且未公开宣传诱导不特定对象、回报率合理、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可能属于合法的内部集资;如果存在向非特定对象集资、承诺过高回报率、未公开集资计划与资金用途等情况,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属于不当行为。关于该集资情形对IPO公司发行上市的影响,监管部门对拟IPO企业合规性要求极高。若公司不能充分说明集资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如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情形、相关证明效力不足、关键问题解释含糊等,会让监管部门对其内部控制和合规经营能力存疑,很可能成为发行上市的障碍。

其他内控方面问题,报告期内,春光集团曾存在转贷行为:为满足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公司曾存在通过供应商及关联方进行转贷的情形,2022年度涉及金额为980.00万元,转贷资金均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曾存在协助客户提供资金过账通道的情形(即客户为满足贷款银行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的要求,将贷款本金以支付采购货款的名义支付给公司,公司在收到贷款后将相应款项转回客户),2022年度涉及金额为450.00万元。

2022年和2023年,春光集团票据找零金额分别为7217.12万元、5436.90万元;2024年度,公司已不存在上述票据使用不规范情形。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春光集团子公司春光磁电存在一起尚未了结的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具体而言,山东鉴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鉴盛电子”)与春光磁电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并向春光磁电采购锰锌铁氧体颗粒料,截止2024年2月5日,鉴盛电子合计拖欠春光磁电183万余元货款。后续鉴盛电子等未向春光磁电偿还货款。

2025年4月,春光磁电以鉴盛电子、元始盛典、李关彬及李春旭作为被告向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港湾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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