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2

继续揭露美国在二战中的虚伪,以下内容来自ai:

罗斯福政府在日本侵华期间的外交政策本质是一种策略性绥靖,虽未在法律层面“承认”日本侵华权益,但通过外交表态和物资输送默许其侵略成果。

️ 一、1937年前:继承胡佛政府的绥靖基调

消极中立延续‌

罗斯福上任初期延续胡佛政府对日政策,1933年拒绝承认“满洲国”但避免制裁日本,仅口头重申“门户开放”原则(史称「不承认主义」)。

驻日大使格鲁(Joseph Grew)奉命避免刺激日本,其外交报告常强调“理解日本安全关切”,淡化侵略性质。

纵容日本侵华成果‌

1935年《何梅协定》签订后,美国未谴责日本胁迫中国让渡华北权益,默许日本在非武装区驻军。格鲁向国务院建议:“日本在华特殊利益需被尊重,以免破坏日美关系”。

️ 二、1937—1940年:以中国利益为筹码的战略试探

临时妥协方案谈判‌

1940年美日秘密谈判中,罗斯福授意格鲁探讨对日妥协可能,草案拟承认日本在华“特殊经济需求”,换取日军不南进太平洋。

核心条款‌:美国默认日本在中国部分区域的“主导地位”,中国未被纳入谈判方。

驻日大使的绥靖倾向‌

格鲁多次建言国务院接受日本“东亚新秩序”,1940年11月向罗斯福提交备忘录称:“承认日本在满洲、华北特权是美国避免战争的最小代价”。

📜 三、政策本质:规避冲突的权宜之计

法律与实质的背离‌

美国官方始终未签署承认日本侵华权益的条约,但通过《中立法》纵容日本获取美国54.4%战略物资(1937—1938年),等同于‌事实承认‌其侵略成果。

对华政策的工具化‌

1941年11月美日谈判最终破裂,主因并非中国主权诉求,而是日本拒绝从越南撤军威胁美国核心利益。罗斯福曾直言:“中国是阻止日本扩张的盾牌,但美国不会为其流血”。

📌 结论:绥靖逻辑下的战略投机

罗斯福对驻日大使的指示始终服务于‌避免对日开战‌的核心目标:

1937—1940年‌:默许日本侵华特权作为谈判筹码,牺牲中国部分主权换取短期和平;

1941年‌:因日本南进威胁加大而放弃妥协,但此前政策已实质助长侵华战争。

关键点‌:美国所谓“不承认”仅限法律层面,其外交纵容与物资输送构成对日本侵华的事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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