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股东反被踢出局

在2015年,中国化工集团宣布以71亿欧元的价格收购了全球知名轮胎品牌倍耐力37%的股份,成为倍耐力的大股东,这也是当时国企第五大海外并购案。

但在10年后的今天,倍耐力董事会投票决定剥夺大股东中化集团对公司的控制权。

在15名董事会成员中,尽管董事长焦健等5名与中国中化相关的董事投出反对票,但决案以9人同意,1名弃权的票型通过,大股东失去了话语权。

500

倍耐力拿出了两条理由,一个是意大利政府通过的“黄金权利法案”,防止外国投资者对关键技术和管理的控制,限制了中化访问敏感信息,特别是轮胎中嵌入的传感器相关的数据不准对中化集团开放。

另一个就是美国宣布从2027年开始禁止中国控制的汽车供应商的产品服务,美国又是倍耐力轮胎领域的关键市场,倍耐力就通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十条(IFRS 10)的规定,投资者只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也就是投资者既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关键活动,又能从这种主导中获得可变回报,并且能够利用主导权来影响这些回报的时候,才构成控制。

中化集团因为黄金法案和美国禁令,失去了运用权力来影响回报的能力,并且可能不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利益,被认为不再具备控制权,只保留了分红权。

站务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