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Deep seek创作,能算作原创吗?
Deep seek 给很多行业带来一场深刻的变革,其中就包括写作、短视频制作和图片设计行业。当人工智能可以很流畅地写出一篇超出业界大部分人水平的文章,那么知识产权保护能不受到挑战吗?
现实中,就有知名媒体人用Deep seek创作了文章,并且标上了“原创”、接受网友真金白银的赞赏。
点击量十万加,赞赏人数153人,目测一篇文章收入+广告分成,就可能近万元。
也有音乐人用DS创作歌词,并且表示“真香”,比大部分口水歌好多了。这位音乐人还发帖教网友进行创作,结果可能是涉及到其他音乐人的利益,被人举报“不正当竞争”。
用DS创作,获得了几万元的收益。
现在有一个事实,我们必须承认,那就是对于作者“手写原创”,还是DS“自主原创”,或者是在“DS原创”基础上略做些修改,想要准确分辨已经非常困难。人工智能的优势就在于深度学习,只要有足够多的喂料和训练,DS完全可以模仿照作者的风格,写出一篇上佳好文。
那么,DS创作的文章,还算不算是原创,是否应该得到知识产权保护?这也成为一个日渐现实而严肃的问题。
笔者认为,支持原创论的人员,主要依据包括:文章题目是自己想出来的,内容也是自己不断训练、投喂Ds才写出来的,不然每个人都有DS,为啥只有我想出了这个点子,而且还能调教得这么好?
反对的观点也有:原创,本应该是完全个性化的创作,是作者本人的脑力劳动结果的呈现。但现在作者不需要花费太多脑筋,只要抛出一个观点,20秒之内就能形成一篇鸿篇巨制。如此,在创作门槛越来越低、效率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创作本身还有多大的价值、还能吸引多少人阅读?
我也问了一个同事,他说,DS写的一些文字,套路化其实是很突出的,总感觉“写的缺少灵魂”。
最后,我把这个问题留给了DS,他的回答如下:
那么,你觉得DS创作应该算原创,是否可以得到知识产权保护?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