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苏)关系简史(截至 1949 年)

中俄(苏)关系简史(截至 1949 年)

一、中俄早期接触与领土划分

(一)沙俄东扩与中俄初次接壤

16 世纪前,沙俄主要在欧洲活动。16 世纪起,沙俄势力翻越乌拉尔山脉东扩,吞并西伯利亚汗国、哈萨克汗国大部分地区。1643 年,波雅尔科夫率 124 名哥萨克侵入黑龙江流域,这是沙俄与清朝首次直接接触,中俄开始接壤。此后,沙俄不断侵扰黑龙江流域,给当地居民带来灾难。

(二)《尼布楚条约》确定东段边界

17 世纪中叶,沙俄在黑龙江流域修筑雅克萨等据点,威胁中国边境安全。1685 年、1686 年,康熙帝两次组织雅克萨之战。第一次,彭春率约 3000 清军水陆并进,俄军投降,清军焚毁雅克萨城后撤离。不久俄军重占雅克萨,1686 年萨布素率 2000 余清军再围雅克萨城,俄军伤亡惨重,托尔布津被击毙。沙俄被迫谈判,1689 年签订《尼布楚条约》,划定中俄东段边界,确认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为中国领土,遏制了沙俄扩张,带来边境和平稳定。

(三)《恰克图条约》确定中段边界

沙俄进一步渗透北方,两国中段边界问题凸显。1727 年中俄谈判,次年签订《恰克图条约》确定中段边界线。该条约规范了贸易往来和人员交流,但也让沙俄借此进行经济文化渗透。

二、沙俄在晚清时期的领土扩张

(一)《中俄瑷珲条约》

19 世纪中叶清政府衰落,1858 年 5 月,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沙俄趁火打劫,穆拉维约夫以武力威胁奕山,迫使清政府签订《中俄瑷珲条约》。割让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多万平方公里领土,乌苏里江以东约四十万平方公里划为中俄 “共管”,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船只航行,严重损害中国领土主权。

(二)《中俄天津条约》

1858 年,沙俄以 “帮助” 调解英法争端为幌子,与中国签订《中俄天津条约》。规定未划定边界由双方官员查勘,为沙俄蚕食中国领土提供 “依据”,此后沙俄不断制造边境事端。

(三)《中俄北京条约》

1860 年 11 月 14 日,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后,沙俄以 “调停” 有功为由,迫使清政府签订《中俄北京条约》。东段边界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界,沙俄吞并乌苏里江以东地区;还规定了未划定的西部疆界,为其侵略西北边疆提供借口。

(四)《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1864 年,在沙俄军事压力和外交讹诈下,清政府签订《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泊南北四十多万平方公里领土割让给沙俄,破坏了中国西北边疆防御体系。

(五)《里瓦几亚条约》

1871 年沙俄趁阿古柏侵略新疆,出兵强占伊犁,称 “代管”。1879 年崇厚在胁迫下签订《里瓦几亚条约》,规定中国偿付兵费、割地、俄商免税贸易、增辟商路、增设领事馆等,损害中国主权,清政府拒绝批准。

(六)《中俄伊犁条约》

1881 年 2 月 24 日,清政府与沙俄艰难谈判后签订《中俄伊犁条约》。曾纪泽力争,中国收回伊犁部分领土,取消割让特克斯河谷规定,但霍尔果斯河以西仍被占,赔款增至 900 万卢布。1882 - 1884 年,俄国又据该条约侵占西北边疆 7 万多平方公里领土。

三、清政府时期沙俄在新占领土地上的暴行

(一)海兰泡事件

1900 年 7 月 16 日,八国联军侵华时,俄军封锁黑龙江,扣留船只,不许中国居民过江。当晚搜捕中国居民驱往江边,17 - 21 日残酷屠杀、驱赶,许多人被砍杀、枪击或赶入江淹死,死亡中国居民达 5000 余人。

(二)江东六十四屯事件

1900 年 7 月 17 日,海兰泡事件同时,俄军对江东六十四屯中国居民采取军事行动,烧杀抢掠、洗劫财物、焚烧房屋,侵犯中国主权和人民生存权利,此地早在《瑷珲条约》中明确中国居民有永久居住权。

(三)黑河屯大屠杀

1900 年 8 月 2 日,俄军在黑河屯杀光 5000 多名中国百姓,手段残忍,使繁荣城镇化为废墟,幸存者寥寥。

四、苏联与中国民国时期(1911 - 1949 年)的外交关系

(一)苏联早期对华宣言及初步接触

1917 年俄国十月革命后,苏俄 1919 年、1920 年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布废除不平等条约、放弃在华特权,表达与中国建平等关系意愿,但因国际形势和国内局势不稳,承诺未有效落实,如中东铁路问题。

(二)中苏建交与相关协定签订

1924 年,苏联与北京政府签订《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等文件建交。苏联承认外蒙古为中国领土一部分,尊重中国在中东铁路主权,但执行中在中东铁路管理运营方面有矛盾,影响中苏关系早期发展。

(三)中东铁路事件与中苏断交

1929 年 7 月 10 日,张学良发兵接管中东铁路,引发中苏冲突。7 月 17 日,苏联与南京国民政府绝交,撤回人员,但保留 1924 年协定权利。冲突致中苏关系低谷,边境紧张,影响边境贸易。

(四)中苏复交

1932 年 12 月,国际形势变化和双方需求下,中苏复交。日本侵略扩张,中苏复交为共同应对日本威胁、开展合作奠定基础,苏联开始提供军事援助和技术支持。

(五)《苏满关于中东路转让基本协定》签订

1935 年 3 月 23 日,苏联与伪满洲国签订协定,将中东铁路权利让渡给伪满洲国,侵犯中国主权,遭中国政府和人民反对,破坏中苏信任基础。

(六)《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签订

1937 年 8 月全面抗战爆发,中苏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苏联提供军事援助,派遣军事顾问,提供武器装备,增强中国抗战力量,约束日本侵略行径,为中苏合作创造条件。

(七)苏联大清洗对在苏华人的影响

1937 - 1938 年苏联大清洗,海参崴华人数量急剧减少。部分华人被剥夺财产、流放到边远地区,一些人在流放中死亡,华人社群经济、文化受重创,影响中苏民间关系和文化交流。

(八)《日苏中立条约》签订

1941 年 4 月 13 日,苏联和日本签订《日苏中立条约》,苏联表示尊重满洲国领土完整,损害中国利益,践踏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引发中国政府和民众强烈愤慨,中苏关系紧张。

(九)《雅尔塔协定》与苏联对日作战条件确定

1945 年 2 月,美、英、苏签订《雅尔塔协定》,涉及苏联对日作战条件,包括维持外蒙古现状,大连商港国际化,苏联租用旅顺港等,损害中国主权,中国被迫接受。

(十)苏联出兵东北以及《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签订

1945 年 8 月 6 日、9 日,美国在日本广岛和长崎投原子弹。8 月 8 日,苏联对日宣战出兵远东,加速日本投降,但搬运拆除中国东北工业设施,使东北工业基础受损。8 月 14 日,国民政府与苏联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苏联承诺战后将东北行政权交中国国民政府,中国政府承认外蒙古独立,影响战后中苏关系走向和中国领土主权。

 注:根据网络可查询的资料汇编,征求补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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