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华政府开发援助与黑字还流贷款

 

日本于1979年决定向中国提供以日元贷款为主的政府开发援助(ODA)。这是中日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的结果,总体上效果符合双方的利益。此后,由于国际环境、中日经济发展势头和政治关系等诸项条件的变化,日本于2008年结束对华日元贷款。

 

一、日本对华经济援助的开始

 

上世纪70年代初,在中美关系正常化以后,中日建立了外交关系。70年代后期,福田、大平两届内阁都致力于进一步拓展中日经贸关系。

 

500

土光敏夫

 

1978年,日中经济协会会长稻山嘉宽、经团联会长土光敏夫等经济界人士在访华时都向中国领导人建议引进日元贷款,并保证绝对不附加政治条件。日元贷款是一种低息、长期偿还的政府优惠贷款,是日本ODA的主要形式。

 

当时,中国急需进口日本的机械设备,日本同样急欲向中国出口成套设备,从中国进口石油与煤炭等能源资源。然而,中国支付手段的短缺以及石油与煤炭运输手段的落后,日益成为制约两国贸易发展的“瓶颈”。在此背景下,日本通产省和经济界希望向中国提供日元贷款、再让中国以此资金购买日方设备并改善对日出口运输手段,从而使双方获利。

 

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文革”期间,中国曾将“自力更生”的国策绝对化,号称“既无外债,也无内债”,排斥一切外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政府改变了以往的政策,决定积极利用外资发展经济,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利用日本政府的贷款。1978年10月25日,邓小平在访日期间对记者表示将对日本政府贷款加以研究。1979年9月,谷牧副总理在访日时正式提出了日元贷款申请。

 

1980年4月,中日有关部门首次签署日本向中国提供日元贷款的协议。

 

二、日本对华政府开发援助的实施

 

自1980年到2000年,日本政府共向中国提供了四次日元贷款,每次为期大约五年。这种方式有利于建设工期较长的大型项目,也有利于中国把日元贷款纳入国民经济五年计划。2001年度以后改为单年度方式。

 

第1次日元贷款(1979~83年度)是1979年12月大平首相访华时承诺的,贷款总额为3309亿日元,分为以铁路、港湾建设等为主要对象的“项目贷款”(2009亿日元)和“商品贷款”(1300亿日元)。贷款利率为3%,偿还期限为30年(其中宽限期为10年,即在头10年可以不偿还本息)。

 

第2次日元贷款(1984~89年度)是中曾根(康弘)内阁于1984年3月承诺的,贷款总额为4700亿日元,其中包括“黑字还流贷款”700亿日元,贷款对象为铁路、港口、通讯、电力等16个建设项目。1987年度以前的贷款利率为3.0~3.5%,1988年度以后考虑到日元升值增加了接受贷款国的偿还负担而降至2.5%,偿还期限与第1次日元贷款一样为30年(包括10年的宽限期)。

 

第3次日元贷款(1990~95年度) 是竹下(登)内阁于1988年8月承诺的,总额为8100亿日元(其中“黑字还流贷款”为400亿日元),主要用于电力、铁路、港口、机场、道路、通讯、城市建设、农业等42个建设项目(其中“黑字还流贷款”项目2个)。贷款利率为2.5%(1990年度)和2.6%(1991~93年度),偿还期限与第1次、第2次日元贷款相同,均为30年(宽限期10年)。

 

第4次日元贷款(1996~2000年度)是村山(富市)内阁于1994年12月承诺的,贷款总额为9700亿日元,主要用于铁路、航空、港口、农业水利、环境等48个建设项目。1996年度和1997年度的贷款利率为2.3%(有关环境项目为2.1%),1998年度为1.8%(有关环境项目为1.3%,部分项目为2.75%),偿还期间与第1次~第3次日元贷款同样为30年(宽限期10年)。

 

2001年10月,日本政府制定了“对华经济合作计划”,根据该“计划”,日本的对华日元贷款除了改变了提供方式外,还调整了贷款领域,缩小了贷款规模。贷款规模从2001年度起连年大幅减少,其中2001年度为1614亿日元(比上年度减少24.7%),2002年度为1212亿日元(比上年度减少24.9%),2003年度为967亿日元(比上年度减少20%),2004年度为859亿日元(比上年度减少11.2%),2005年度进而减至748亿日元,约为2000年度(2144亿日元)的三分之一。

 

据中国外交部统计,自1979年到2006年6月,日本政府累计向我国承诺提供日元贷款约32078.54亿日元(协议金额),用于242个项目的建设。截至2006年5月底,我国实际使用日元贷款约23864.13亿日元,日本对华日元贷款占我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50%左右。另外,截至2005年,中国共接受日本无偿援助累计1376亿日元(约合12.5亿美元),用于136个项目的建设,涉及环保、教育、扶贫、医疗等领域。

 

三、黑字环流贷款

 

日本对华贷款中比较有特色的一部分是所谓的“黑字还流”贷款,是指日本政府从其国际贸易顺差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优惠贷款回流到发展中国家,促进发展中国家出口产业的发展,实现国际贸易收支的平衡。对于日本而言则试图达到削减国际收支顺差,促进日本对外投资,改善日本对外关系等目标的金融政策。按中日两国政府贷款协议的规定,日本对华“黑字还流”贷款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承办,主要用于轻工、纺织、原材料、农业4个行业的出口创汇企业技术改造。

 

“黑字还流”计划于1987年至1991年日本财政年度施行,合计总额约为650亿美元,计划主要包括三期。第一期计划于1986年9月提出,侧重于向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出资,计划额度约为100亿美元。第二期计划于1987年5月提出,计划金额约为200亿美元。第三期计划于1989年7月提出,计划额度为350亿美元。“黑字还流”计划在2000年左右已经全部完成。该计划通过日元海外贷款这一手段,不仅推动了日本国内资金大规模向海外流出,加速了日元国际化,还支持了日本企业“走出去”。

 

东亚是“黑字还流”贷款的主要接受地区,其中中国得到“黑字还流”资金1400亿日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当时外汇紧缺的问题,这对密切中日关系也具有促进作用。

 

从促进中日经济发展的视角看,日本对华ODA堪称对外援助的成功范例。日本对华ODA包括日元贷款、无偿援助和技术合作三大部分,其中日元贷款数额最大,成效也最显著。

 

500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日本的对华ODA是以一开始就把克服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即建设运输、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作为援助的重点。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利用日元贷款等建设了许多重要项目,其中有代表性的项目为:北京—秦皇岛铁路扩建项目、贵阳—娄底铁路建设项目、重庆单轨铁路建设项目、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建设项目、北京首都机场扩建项目、重庆单轨铁路建设项目、北京地铁建设项目、杭州—衢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秦皇岛港扩建项目、青岛港扩建扩项目、天生桥水电站建设项目、江西九江火电站建设项目、五强溪水电站建设项目等。利用日元贷款的另一重点领域,是钢铁等基干产业和发展农业所不可缺少的化肥生产。在这个两个领域利用日元贷款建设的重要项目有上海宝山钢铁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渭河化肥厂建设项目、内蒙化肥厂建设项目和九江化肥厂建设项目等等。

 

日本对华贷款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同时带动了日本对华出口。这在经济上互利共赢的,政治上体现了中日之间的友好。无论是中国政府还是日本政府,都从来没有把这些贷款与“战争赔款”联系。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日本财政状况以及中日关系的的变化,经中日双方协商,2008年日本终止了对华提供新的政府开发贷款。

 

(彭波 编撰)

 

参考资料:  1.马成三:《日本对华经济援助》,《国际贸易》,2007年第6期。  2.金熙德:《日本对华ODA的演变与中日关系》,《现代国际关系》 2006年第11期。  3.刘 肯:《日本“黑字还流”计划探析》,《中国金融》,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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