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形吓坏8岁小孩,家长投诉影城,国内有必要建立电影分级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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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樊百乐
#异形吓坏8岁小孩家长投诉影城#
1、这当然需要第n+1次引起大家对于国内建立电影分级制度必要性的讨论。当然,也会第n+1次不了了之。
2、但是,在电影分级制度目前尚未建立的现实前提下,有个值得探讨的有趣问题:片方对于明显不适于低龄观众的电影,到底需要尽多大的努力去尽量提示?
3、这部电影在国外是R级,而且有大量血腥、恐怖镜头,无论是用类推的办法,还是实质性的常识审查,显然不适合儿童观看。但是,问题是影片海报已经将“未成年观众谨慎选择观看”打到了显著位置。国内本来就没有强制性分级制度,片方这么做,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已经尽到了提示义务?
4、当然,从法律关系上,观众是与影院而不是片方签署了合同,所以一个新的问题:孩子被吓到了,影院应当承担责任吗?换言之,影院应不应该同样在某些入场位置,显著提示未成年人谨慎观看?更进阶的问题——影院把片方带有提示语的海报张贴在自己的影院内,算不算已经尽到提示义务?
5、想到美国一个搞笑的案例。
6、美国有一些专门放映成人电影的影院,但需要提示,以避免冒犯到低龄人群或者不想看的人群。可是,又不想搞得太尴尬,有的影院就很委婉地写:“观光电影”。反正老司机观众懂的都懂。
7、问题是,有一个老太太不懂。她心想,自己不太方便出去旅游了,去看个观光电影吧。不料进去之后,得到了来自资本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巨大震撼。为了弥补精神损失,她起诉了影院。理由是“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
8、影院的律师特别搞。他在法庭上说:原告的起诉理由,让我想到一个犹太笑话。有个犹太人,他的钟表坏了,就拿出去修。看到有家店铺,橱窗里挂了很多钟表,就推门进去说要修钟表。老板说:“对不起先生,我们这儿不是修钟表的。”那人很奇怪:“那你们是干什么的?”老板说:“我们是割包皮的。”那人:“卧槽……那你们挂这么多钟表干嘛?”老板说:“那您觉得我们应该挂点儿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