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淘宝上依然有搞买卖驾照闲分业务的网店

今天看到一个很有趣的新闻,说一个女司机,异想天开,自己打印了一份违停罚单,不知道是用什么软件打印的?

之后,再仿照原来的文字结构,虚构了一份针对她自己的车的罚单,如此一来,她就认为自己可以随便停车,不怕收到罚单了(好奇葩的想法)……

http://mini.eastday.com/a/n1804160737160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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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真交警看到罚单的时候,一看字迹不像自己的,也不像同事的,写得也不清楚,马上就发现是假的,把她叫来训了一顿,真罚单召开不误~~

然后我就突发奇想,这种假罚单,会不会是淘宝上有人出售的?于是在淘宝搜索违停罚单了,没找到现成的假罚单或罚单模板打印软件,但找到一些收驾照闲分,异地委托代缴罚款的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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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店铺,根据业务名词的表面含义分析,应该是可以收购你手中的驾照里面空余的违规积分,然后去绑定别的车辆,为其抵扣违规行为?我一直认为这个是违法行为来着。

不过用必应搜索了一下:http://news.163.com/14/1031/00/A9RHJ8SQ00014AED.html

【有律师说,“代扣分行为妨碍到行政机关的正常执法,包庇了行政违法人的违法行为,可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追究买卖分数双方驾驶员的责任”,虽然“买卖分”有这种嫌疑,但是遍查《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我们未能找到相应的处罚依据。】

【也有人说“买卖分”涉嫌刑法中规定的“妨害作证罪”,事实上,这一罪名是针对发生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妨碍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因此,“买卖分”也很难称得上是涉嫌“妨害作证罪”。】

原来买卖驾照闲分,冒名顶替给别人承担违规扣分居然也是近似于法无禁止皆可为的事情?起码2014年时的法律是这样的……当时也有发现一辆车有3个人往里面办理违规积分抵扣时,会把三个人都列入嫌疑驾驶员名单的措施,如果确认是买卖闲分有罚款或拘留的处罚……但这种处罚其实反而有“超限”执法的嫌疑~~因为实际上是找不到具体的明文处罚条款的。

但是也搜索到,2013年有人把买卖驾照分的店铺开在线下搞成实体店了,上海警方是直接抓的:http://sh.eastday.com/m/20130503/u1a7365522.html

哈哈,我一直就认为盲目鼓吹西方式的法无禁止皆可为理念是有问题的,FBI发现有人把冰毒的化合物分子式修改一下,包装成洗澡用的沐浴盐或者种花用的家庭花肥卖,也是超限执法直接抓人的,可没去太在意洗浴用品或农业化肥不是他们的执法范围的所谓程序正义的问题。毕竟那种修改过分子式的新式冰毒,会让人产生极大的饥饿感,有当街啃食活人脑袋的恶性事件发生,当年是搞出了生化危机真人版的新闻,造成过巨大社会恐慌的。

所以法律不健全的时候,就是要辅以先人治,再配合事后大众评议或问责的补充机制的。而这些先行人治的案例,其实可以看做是一种紧急临时立法。如果确实有道理,是可以彻底写入成文法,最终被定义为正式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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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再之后,百度知道2017年的某个回答有人说,根据最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有处罚措施的:

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564525903975205084.html

【替人消分扣证罚款最新规定:驾照替人消分扣证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那这样看的话,这种网店开下去其实还是算违法的,但是淘宝还没有部署针对图片中的违法关键词的OCR扫描识别AI,所以还没能力发现所有的使用违法关键词的网店并加以屏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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