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香港凌晨报警,警察半点忙都帮不上!
大家都知道香港是法制社会,出了名的规矩多惩罚重。
比如禁烟场所吸烟罚五千,红灯过马路罚三千……
但我没想到,我报了个警,本来以为能帮到我,最后两个警察上门,跟我讲还是要靠自己?
事情是这样的,我搬来新家三个月吧,楼上有个邻居已经是第四次半夜三更唱歌了。
最严重的一次是唱歌到两点(香港规定是十一点之后不可以发出噪音扰民)。
这几天居然连续两天都唱,我实在是顶不住了才报警的。
第一次她凌晨嗨歌是我搬来的第一个月,也就是十一月,而且都是十一点多开始唱。
作为i人,心里想忍忍就过去了,刚搬来也不好搞坏邻里关系。
而且我真的困,不想大半夜起来搞事情,于是还淘宝了耳塞啥的,准备息事宁人。
人总有不开心的时候嘛,香港人压力大,偶尔唱一下发泄一下。
说不定今天遇到什么特别不开心的事情了。
再说了大家都是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我就在一个个理由中安慰自己睡了过去。
第二次是在一月份,过年前的时候,又是大半夜的唱歌。
这次居然是聚众,听声音不止一个人。
难道是告诉了狐朋狗友:“我家邻居不介意噪音,你们都来我家唱?”
这次真的很严重,一直唱到两点。
我打开窗户,冲着楼上大叫,真的用了毕生所学广东话。
你们懂吧,当你不熟悉一种语言的时候,小声说或者正常音量已经不自信了,更何况要大声嚷嚷。
可见我有多……手足无措……
我大喊:“深更半夜唱歌,係咪痴線架!”
大概消停了十分钟吧,又继续了!
但大半夜我也不知道能怎么办,只好用上了买的耳塞,勉强睡过去了。
第二天我就到处求助同事和朋友该怎么办。
得到的办法是两个:第一是联系楼下管理处,让他们处理。
毕竟香港的房子每个月都要交不少的管理费,他们有这个责任和义务的。
第二是直接报警,这个我倒是有点震惊,这点小事可以直接报警的吗?
虽然说警察服务人民群众吧,但肯定有更多更重要重大的事情要处理啊?
但后来想想,蜘蛛侠还帮老奶奶找猫咪呢……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然后下了班,我就去找了管理处的保安,说了事情的原委。
他说下次直接报警就好,别说是楼上了,隔壁一栋楼里有噪音都可以直接报警的。
这我就有信心了,不会有什么浪费精力、小题大做的担忧。
不过我还是先留了管理处的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后来半夜唱歌事件又发生了一次,但时间持续的不长……
刚下定决心再唱五分钟就报警的时候,她!停!止!了!
这也是我最大的担心……
如果报完警,警察来到的时候没有声音岂不是很丢人。
果然啊,事情就是这么好的不灵坏的灵。
于是就到了前天晚上,不知道是失恋还是工作不顺,这次唱得那叫一个伤心欲绝。
一会儿是泰勒斯威夫特,一会儿是黄丽玲。
我就纳闷了,失恋你去喝酒啊,唱歌有啥用,还唱的不好听。
于是我立刻打了楼下管理处的电话,叔叔隔了得有半分钟,接起电话整个一个没睡醒。
听我说了楼上有噪音,回复说他马上上楼看一下。
我坚持了十分钟,还是听到她在唱,又打了一个电话,这我就不满意了——
怎么你还在管理处待着呢?不会是没去查看吧,而且他回我说他听不到声音……
没办法,也折腾了快半小时了,我也不想搞了,毕竟还要上班,又是坚持不住太困睡着了。
谁知道这位大姐。居然第二天也就是昨天又双叒开始引吭高歌!
这次我不忍了,直接打了999报警。
接电话的流程和美剧“紧急救援”一摸一样。
先是有小姐姐问我什么事情,然后问我地址,转给了港岛这边的线路。
然后就是另外一个小姐姐问我具体什么情况,我还把电话伸出去窗外给她听了有多吵。
我还问她要不要她录音留个记录,她说不用了马上派警察过来帮我。
我立刻宛如得到救赎,还幻想有TVB警匪剧里的帅哥来。
过了大概二十分钟吧。警察打我电话,说他们在楼下了,一会儿按我门铃。
于是又开始强撑睡意等待救援。
我甚至打开了家门在门口等他们……这几天还特别冷,我穿了个睡衣立刻冻到清醒。
最上面是警察打给我的电话
然后过了十分钟吧,两个警察才和管理员叔叔上来,还是走的楼梯。
可能是巡查了楼上楼下了已经?
然后悲剧发生了,那个女的不唱了……
警察开始跟我了解情况,我就有点心虚了。
我打开了这段时间录的四段录音,我说这种情况三个月内频发。这两天甚至连续,怎么办呢?
他们首先是说,我的录音不能作为证据。
没办法证明我是旺角录的还是在家录的,也可能是我自己或者视频里的声音。
我说iPhone新录音都自带定位的。
而且你们难道没有声音鉴别可以知道是谁吗?楼上两户排查一下就好了。
他们说证据不足不可以敲门调查,建议我下次录像。
我还质疑了一下,我说录像和录音有什么区别呢。
到时候也可以说是我开着视频放声音,然后对着窗外录的呀。
然后他们居然说:“小姐,你不听我的建议我也没办法,我现在也帮不到你。”
什么?怎么变成我的责任了!
好我们不生气。最重要的是解决问题,我答应了说下次再有事情发生会录视频。
我问还有什么办法吗,你们出警过来都要半小时,下次来她可能又停止了。
他们说,其实还是管理员最能帮到我。因为他们就在楼下。
下次我应该直接下搂,让管理员进我房间听在哪里发出来的声音,再由他去敲门或者他再报警。
确实,警察说的办法,是合理的,但我还是觉得,他们没有帮到我。
我疑惑的是为什么所有的证据都要我自己找。
我确定了哪一户,然后保证她正在唱歌?做到一个人赃并获?
那还需要警察调查什么呢。
然后,为什么录音不行,需要录像这种事情,在我打报警电话的时候不告诉我提醒我。
我这还是有这个心有录音,我要是没有,岂不是无中生有浪费警力?
最后,涉及到我小时候就想不通的了——
警匪片里都是警笛长鸣,那罪犯早就听到声音跑了啊。
我这件事也是一样啊,两个警察那个警靴……还要走楼梯,那么大声音(那户就在安全楼梯隔壁)。
那唱歌的听到肯定也不唱了啊。
我不是想质疑警察啊,毕竟我也不懂他们办案流程。
但就挺失望的,怎么半点忙帮不上,还无端端被嫌弃了一把……
有没有有经验的朋友可以给我出出主意要怎么办啊,打工人真的很需要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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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大部分港人都比较“迷信”的,
你在对方门口贴个打印的纸条:
“夜里再大声唱歌,当心被画符扎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