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股份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公司被立案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3月6日,汇金股份发布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汇金股份于2024年3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管理结构,减少管理层级,实现降本增效,拟以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河北汇金金融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服务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汇金服务公司将依法注销,汇金服务公司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
据悉,合并基准日定为2023年12月31日,吸收合并基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汇金服务公司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享有。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因本次合并而改变。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将依法承继汇金服务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及相关部门全权办理吸收合并所涉及的税务、工商、资产移交、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事宜。
汇金股份称公司吸收合并汇金服务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管理架构,更好的整合公司资源,能够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效率,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汇金服务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值得关注的是,7月28日晚间,汇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62023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7月28日收盘时持有汇金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汇金股份成立于2005年,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是一家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