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郊区实际上并不“属于”北京?

我当年初到西安上学的时候,每每打车回学校,我说去“长安区XX”,司机总会说“哦,去长安县”。而至今在北京,也依然有一些年龄较大的人,习惯把“通州”叫做“通县”,至于延庆、密云之类的地方,那就更是“县”了。

这里面固然有一些年龄较大的人的习惯所致,但是换个角度来看,人家说的也并没有错。比如,提到西安美食和著名景点,大多数人都会说羊肉泡馍、肉夹馍、大雁塔、小雁塔等等。但从我上大学开始到离开西安,在整个长安区其实都见不到多少家泡馍馆,大多数人要吃“正宗”的泡馍还是要“进城”。而如果你去看一些美食视频或者旅游视频的话,也会发现这些人所去的探店地点,几乎都位于主城区内,甚至都没超出过唐长安城的覆盖范围。

实际上,一个人如果不是自小就生活在市区里的话,从小到大一定很熟悉“城里”这个词。比如我小时候在乡镇生活,想到县里的新华书店买书,我们就会说“我要去城里买本书”。再比如我们想说某个东西好,就是“城里人都在买这个”。

这些例子都说明,即便是生活在同一个市甚至是同一个县里,大家依然会有“城里”与“城外”之别。这其实倒是很符合古代的叫法——按照周朝的传统,住在城里的被叫做“国人”,住在城外的则被叫做“野人”。照这个标准,其实郊区——尤其是郊区的乡镇和农村生活的人,都应该被叫做“野人”,这与“国人”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群体。

而如果单从文化角度来讲,其实城市才是文化的发源地。如前所述,今天人们提起“老西安”、“老北京”所能想象到的各种美食、建筑、风俗等等,绝大多数都是主城区内的“市民”的专享。这里面的原因有三个:

首先,主城区内的人相对密集,且形成了各行业的专业分工,人们之间的密切交流和生产力的保障,是文化诞生的物质基础——比如羊肉泡馍,只可能是城市专属,因为农民一年到头可能都吃不了几口肉;

其次,城市里有大量的公共建筑场所,以及教育、文化等专业机构,这是城市市民构建精神认同的另一重保障;

第三,城市一般是地区经济、政治的中心,各种潮流的东西也都是从城市向四周扩散,这让城市在区域中有天然的向心力。

这样所导致的问题是,尽管在行政区划上,“北京”、“西安”的概念很大,但实际上北京、西安也有“野人”与“国人”之分。大多数情况下,“野人”在心理上与“国人”依然有距离,因为这两个群体的生活方式、文化水平等完全不一样,而且我们今天意义上我们所讲的各种“城市文化”本质上也是这个城市的市民文化。与城市相比,农村的生活条件也决定了这里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相对贫瘠,也难以具备独立“生产”文化的能力,只能是附从周边的城市。

而至今仍然在很多地方流行的“进城”、“城里”的说法,以及主城区内的人习惯将周边已经设区的县称为“XX县”的叫法,也是这种心理区隔的一种外显化。无论在行政区划层面怎么强调郊区县与城市的隶属关系,但主城区与郊区、农村在生活与文化上的区隔是客观存在的,所谓的“XX不属于XX”也主要是在这个层面上来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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