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电影未获“龙标”就上映遭处罚,不要误读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了
据新京报4月5日报道,两部电影未获《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就在影院上映,影院所属的电影放映公司因此受到2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北京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影片的第一案。4月3日上午,北京市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这起案件有关情况。
据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介绍,今年3月,该总队执法人员根据上级交办的线索,依法对北京某电影放映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的电影院放映《奇幻兽传奇》《恐龙白垩纪》等影片,不能提供电影公映许可手续。
经查,该单位与叶某某达成场地租赁协议,将一个放映厅租给叶某某用于商业活动,为其放映《奇幻兽传奇》《恐龙白垩纪》等影片。这两部电影经国家电影管理部门鉴定为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影片。
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表示,该单位的行为构成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影片的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该单位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北京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影片的第一案。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一季度北京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共计检查经营单位5855家次、立案893件、结案507件、罚没款共计226.86万元,同比分别增加77.64%、47.36%、77.27%和44.59%,执法检查、办案数量持续提升。同时,圆满完成全国两会服务保障任务,并重点打击网络“邪典”视频和游戏。
早前,中共中央向社会公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份方案大致有40页,近1.9万字,字字千钧。
方案显示,“电影”、“新闻出版”工作划归中共中央宣传部,由中宣部统一管理。
许多外媒纷纷以“龙标走入历史”为标题报道此次机构改革,不过业内人士对此进行了回应,表示外媒的说法属于是过度解读了。
仔细看看《方案》就能明白了。
电影工作统一由中宣部管理后,中宣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电影管理职能调整划转后,国家电影局的职责也增加到9项:
①拟订电影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
③承办电影制片单位和跨地区发行、放映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批工作;
④组织审查影片和电影频道播出的相关节目,发放和吊销影片摄制、公映许可证;
⑤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⑥指导电影档案管理和技术研发工作;
⑦承办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
⑧电影专项资金的管理;
⑨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
此前每部院线、网络电影都必须拿到“龙标”才能上映,电影片头亦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署名字样。今后,“龙标”依然会保留,只可能是署名发生变化而已。
综合:新京报、快资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