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间圈养的看法
近期,关于学校连课间十分钟都圈住学生的话题不断,我就自己了解的情况也凑个热闹说一下。
课间圈养的原因其实就一个,怕学生出事要担责。这担责主要是两方面的,一是学校(当然这方面主要就是校领导),二是老师,包括班主任及当班老师。其实对大多数学校来说,倒不是因为正常的承担责任就做到圈养的地步,因为正常的承担责任,其实很多学校都可以承受,只要按法定的规定把责任划分清楚,该学校担多少责就担多少,说白一点,就是该赔多少钱就赔多少钱,大多数学校来说,倒不会因为这个就把学生圈起来,因为走正常法律途径,学校作为一个单位来说,倒不是大难受,毕竟不涉及到个人,但奈不住有些责任不是这么简单,往往是要追到个人头上,关系到校领导的位子,班主任及当事老师的票子,严重的还可能涉及饭碗,这个就很让人难受了;再加上有些家长明明是鸡毛蒜皮的事,远达不到按法定划分责任的地步,可家长就到学校闹;还有些确实是意外对学生造成了较大伤害,可有的家长不是走法律途径,而是走闹的路子,大家都知道,因为维稳,出了很多追责条款,有不少的追责条款很让人无奈,这就给了那些能闹的人很大的底气,比如之前说的,邻县前几年有个人晚上在亲戚家喝醉了酒,开摩托车回家半路上开出路基,撞到路边的树上挂掉了,按理说,这种事换一般人都是自己认了,可这家人不同,抬上尸体到镇政府要求赔偿,理由是政府不该在公路边种树,要是路边没树,这个人就不会死,就要求赔偿,镇政府让他走法律途径,这家人却根本不理,就要求政府赔钱,否则就抬上尸体到省府到北京去,最终,镇政府为息事宁人,花钱买平安,出几万元了事,当然,说赔偿政府也是肯定不干的,承认了赔偿,后患无穷,就以人道主义慰问金的名义出钱完事。之所以说这个例子,就是说,其实在很多单位,按法律途径承担责任,对于很多单位来说,都不是太难受的事,毕竟是以一个单位来承受,没有具体到个人头上,可有些人根本不吃这一套,他就是闹,闹分几种,一是到单位闹,二是找领导闹,三是找当事人闹,四是到上面闹,这几种,不管那种,只要闹起来,都让单位及涉及到的人很难受,很怕,象前面这个例子,连镇政府这么强势的单位都因为怕追责,明明没半点责任的,最终都乖乖掏钱了事,你说换了学校,他能扛得住?为了不出现这种事件,自然让学生少动为好,慢慢就演变成了新闻上说的圈养了。
要改变这种状况,涉及到的大多,对策新华网都写了,无非就这几个,一是家长,要改变小陔碰不得,擦不得皮的印象,二是政府要立法细划责任,三是媒体少推波助澜。这些对策是新华网上发的,我自己呢,没这么高站位,就自己理解说一下,其实呢,按我理解,第一点,呼吁归呼吁,其实啥用没有,家长该怎么闹的他还是会闹,绝不会你呼吁几下这家长就改了,都知道本性难移,所以这一点道理谁都懂,但没啥用;主要是第二点,除了明确细分责任条款,还得把怎么应对部分人不走法律途径而是走按闹分配之路的方法写清楚了,否则,你法律上划分清了责任,但当事学校及涉及人天天应对家长的闹,划得再清责任也没用,追责条款该明确的要明确,别本来没当地什么责任的,只因为有人到上面闹又要追究人,这样又会回到原点;第三点媒体推波助澜的问题确实很大,比如去年一个中学生自杀的事,本来就是个普通的学生自杀,结果因为媒体的推波助澜,沸沸扬扬了几个月。明明一个普通的事件,一旦媒体炒起来,因为关注度高,处理起来难度大增,还给当事人造成及大的困扰,还因为网上舆情,往往上面又要处理人,更加大了当事人的责任处理。这个媒体,主要是监管的事,说到底还是政府部门的事。
都知道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自由则中国自由,圈养的危害,关系到国家未来栋梁,有关部门应该早日行动起来。大家对学生圈养这事有什么自己的见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