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期|樊鹏:改革40年的安全稳定源自丰富多元的治理工具
第四,以民生为本。中国历史上形成的大量国家有关建制与社会稳定的设施,从来都不是单纯的国家暴力工具,而是“内嵌”于广泛的社会职能当中,是国家与民众合作互惠的产物。你看在加利福尼亚,3月23日有两个警察追一个黑人,以为他拿枪了,直接开了20多枪把这个黑人打死了,这完全是一种赤裸裸的管制方式。在他们眼里警察的功能很简单,就是维持安全,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我们的警察就是这样吗?我们在改革开放之前,我是80年后出生的,那时候讲警民之间鱼水之情,就是老太太钥匙落在屋里了,警察就爬进去取,现在这个好像不多见了。我的意思是公安工作要下到基层,就要强调服务意识。
你要为群众服务什么?不是填报表,我觉得可能背后还涉及这个工作内涵的问题。所以我提这一条,是因为我觉得民生为本非常重要。你看传统中国,我刚才也讲过明清时代维持治安很大程度也不是脱离社会民生的。也就是说,公安也好、警察也好,不要把自己单纯设为暴力工具、执法工具,而是应该融入社会和社区,要建立同社会和民众广泛互动的能力和机制,这个东西今天显然大大欠缺了。
第五,慎用暴力。与西方国家相比,中国的公共安全治理模式独具特色,即国家垄断暴力的合法使用权后,慎用暴力,更多是设法减少冲突、化解冲突;古代如此,近代如此,革命时期如此,新中国建立后如此,改革开放以来依然如此。按西方标准,中国的国家行为不怎么“理性”和“现代”,但中国的国家治理背后蕴藏着比西方治国理念更为丰富的内涵:国家强制能力的建设必须以国家政法机器为后盾,但仅靠加强国家政法机器本身是远远不够的。历史经验显示,治国必须三管齐下:曰养、曰教、曰治。养教的工具是“德”与“礼”;治的工具是“政”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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