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灭明,蒙古灭宋,跟秦灭六国类似吗?是进步还是倒退?

网传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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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布斯堡长脸:

这位北大的王珊博士认为“秦灭六国是野蛮征服了文明”,逻辑在于白起坑杀赵军降卒,有违当时礼教习俗,因此秦军乃至秦制是野蛮的产物,国家成为以胜利为目的的战争机器,以突破下限的方式攻灭六国,是野蛮征服文明的过程。

这样的论理逻辑存在偷换概念的情况。国际法学界一般区分jus ad bellum和jus in bello这两个概念,前者指发动战争的合法性,后者指战争中行为的合法性。二者是有着很明显的不同的。白起坑杀降卒,属于战争中的不法罪行,在当时也是广泛受到谴责的,他本人甚至也认同杀降行为的不祥,在自尽时表示:“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为自己的战争罪行付出了代价。

但是这并不影响秦发起统一战争的历史合法性,更不用说拿来攻讦发起战争的国家制度的文明与否。相反,正是商鞅变法后的制度先进性才使得秦国国力大增,最终结束了周朝衰落之后,诸侯互相侵攻的不义之战。到了承袭秦制的汉朝,汉宣帝对于太子(元帝)不喜刑狱、偏好儒生进行了批评,主张:“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住德教,用周政乎!”这也表明了凝聚法家思想的秦制得到了后继者的认可,并成为此后千余年中国制度的滥觞。

说到这里,王珊博士的论调是不是有了一些熟悉感?日本人就是以这种方式来解构反法西斯战争的正义性,冒充战争受害者并改写历史的。按照王博士的逻辑,美国人对日本城市进行大规模战略轰炸,并且使用原子弹的时候,各国也没有预见到对于平民目标进行大规模无差别攻击的战争手段,这是否也代表了老熟人李梅和杜鲁门总统突破了道德的下限,因此反法西斯战争也是野蛮战胜文明,甚至美国也是一台被求胜利所裹挟的战争机器呢?(后者似乎是个事实)这就是一个经典的jus in bello否定jus ad bellum的反战败论调。

更深远来讲,王博士以及她背后的知鸦,又何尝不是在进行认知作战呢?冷战中里根与赫鲁晓夫的厨房论战,核心论调就是生产力代表制度先进性,生产力的蓬勃发展就是文明,苏联生产力不强,因此不文明。但是在中国国力蓬勃发展的今天,这种冷战腔调倒是容易反过来打美国人一枪。这也是美国精英们一直极为焦虑的根源。而要打破这一困境,重新调整口径就是必然,那就是生产力不代表文明,文明是一种道德,不遵守道德就是生产力再强也是野蛮,而野蛮战胜文明也是胜之不武的。

看到这里,相比各位就对王珊博士和她背后的知鸦想要推进的议题有所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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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傅正:

讲到白起,我歪个楼,秦国战略有过一个重要的变化:

秦惠文王至昭襄王中期,秦军尚且“取其地而出其人”,从昭襄王晚期开始,转而“毋独攻其地,而攻其人也”(《战国策·秦三》)。

不要小看这个变化,它反映了重大的时代变革。春秋时期的著名战例,往往一天之内分出胜负,也不以大量杀伤敌方有生力量为目标。

但以长平之战为典型,战国中后期的战争不仅旷日持久,更以消灭敌方有生力量为重心。这个变化的原因是领土国家的出现。

春秋时的“国”尚且是“点”,而不是“面”,只是相对于“野”而言的存在。一国之强弱,与领土、人口之关系并不显著。

战国时则不然,商鞅废井田,开阡陌,确立县制,“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史记商君列传),国野之别全然消灭。领土国家的出现,一则建立了垂直化的行政体系,再则使人口多寡成为国家实力的重要标志。不理解这个变革,就无法理解白起何以不放过赵国降卒。

长平之战,秦军几十万人大踏步前进,大踏步后退,大迂回,大纵深,大包围,大歼灭战,所有这些足以体现出了秦军高度的组织化和专业化。没有深刻的社会变革,根本做不到这点。

我认为历史学者不能只看到白起的残酷,而忽略了背后的时代变革。这也是我不满意辛神汉武帝研究的重要原因,汉武征匈奴确实不仁慈,但不能因此忽略匈奴战争对于汉代财政汲取能力的变革作用。仅以这类抽象道德为尺度,我们也无法理解欧洲现代国家的产生。

当年王船山尚且评价秦始皇“秦以私天下之心,而能罢侯置守”“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我们今天的历史学者不能还达不到古之前贤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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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去之间:

好奇,清灭明,蒙古灭宋,在主流学界看来跟秦灭六国类似么?是进步还是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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