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印第安人,西方文明历史只能用道歉串联

  作者 刘仰 

  从电影《辛德勒名单》开始,就对斯皮尔伯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部拿了众多奖项的黑白电影,曾经引起全世界的轰动。斯皮尔伯格作为一个犹太人,从一个特殊的角度,真实再现了纳粹集中营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行径。在娱乐电影充斥市场的局面下,斯皮尔伯格反其道而行之,也改变了自己过去拍娱乐片的经历,将社会责任感和对历史负责的严肃态度,融入到这部质朴而沉重的电影中。他所获得的荣誉是当之无愧的。 

  2005年,由梦工场出品的一部史诗片《西部风云》在美国播出。斯皮尔伯格在该片中担任制片人,一些评论错将斯皮尔伯格当成了导演。《西部风云》(Into The West)从电视剧的角度看,篇幅不算大,6集,共9个小时(也有说12个小时,可能是播出版与碟版的不同,没有仔细求证)。花了一天的时间,终于看完了。网上搜罗一下,发现影评大都很简单,因此,写一点我的体会。 

  《西部风云》时间跨度约70年,基本上覆盖了19世纪美国开发西部的整个过程。它通过原先住在美国南方的白人惠勒(Weeler)家族的经历,把很多与美国西部开发的重大历史事件串联在一起,具有编年史的特征。但是,有些重大事件也简单略过,例如美国吞并德克萨斯州的历史,只是简单交待了一下。另有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有明显虚构痕迹。例如,美国从东海岸到西海岸的“太平洋铁路”建设中,中国华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在影片中有所表现。但是,在真实的历史中,东西双向的接轨仪式上,并没有华工的身影。然而在《西部风云》中,华工出现在这一庆典上,也许导演是想提醒现在的人们,不要忘记那些对美国做出巨大贡献,却遭受不公正对待的华工。 

  《西部风云》不同于以往关于西部开发的介绍,除了美国白人对西部开发的过程外,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平行线索,是在这一过程中,美国西部印第安人的遭遇。在历史上,受美国西部开发影响最大的印第安人,是一个被称之为苏族的印第安部落联盟。《西部开发》对其中一个叫做“拉科塔”的印第安部落的命运着墨较多。这两条线索连接在一起的关键人物,是惠勒家族一个名叫雅各布-惠勒的人。他是惠勒家族第一个前往西部冒险的人,后来娶了拉科塔部落酋长的女儿“雷霆之心”,生下一女二男三个孩子。雅各布-惠勒夫妇,以及他们三个混血的孩子,成为连接美国西部开发重大历史事件的重要纽带。 

  《西部风云》所有与印第安人苏族部落联盟有关的重大事件,基本上都严格参照真实的历史,苏族部落的一些重要人物,也大都用他们的真实姓名。同《辛德勒名单》一样,《西部风云》没有避讳西方文明历史上对其他民族的种族灭绝行为,“种族灭绝”这个词,从一个美国历史上确有其人的军队指挥官嘴里说出来,并将其付诸行动的屠杀再现出来,对于该片的制作方来说,的确需要很大的勇气。虽然《西部风云》中在好几处地方都提到,这种大屠杀行为只是个别美国人的行为,多少有点为美国人辩解的意思,但是,美国政府在对待印第安人的手法和态度上,确实遭到了谴责。用印第安人的话说,美国从来没有遵守过他们对印第安人的承诺。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印第安人的这番话也许有点过头,但是,在印第安人的土地问题上,美国政府确实是一个背信弃义的、无耻撒谎的政府。 

  在这里尤其要说一下北美地区的野牛。凯文-柯斯特纳曾经主演过一部电影《与狼共舞》,获得了奥斯卡奖,该影片中大群狂奔的野牛,视觉效果令人印象深刻。历史上,美国西部确实有大群的野牛,它们是苏族人主要的食物来源和生活必需品的来源。后来野牛大量减少,几乎到了物种存亡的边缘,一方面是白人为了野牛皮而大量捕杀,另一方面是公路、铁路破坏了野牛的生存环境,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有意识针对苏族人种族灭绝的政府行为。 

  野牛是苏族人生活的主要依靠,它提供了食物,还提供了衣服,还提供苏族人居住的帐篷等等。美国政府为印第安部落划出土地范围后,靠捕猎野牛为生的一部分印第安人,依然经常要追踪野牛群,这就使得印第安人的居所不能固定。而美国政府希望残存的印第安人老老实实地住在固定的地方不动,根据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人口统计数字,由美国政府提供食物和生活必需品,甚至教这些印第安人种地,改变传统的生活习惯。美国人将这些传统习惯称之为野蛮的陋习。但是,美国政府提供的食物里,经常没有肉,印第安人还是习惯于自己捕猎野牛。为了不让印第安人炮来跑去、不好管理,美国政府下令大规模猎杀野牛,目的是让不愿受约束的印第安人彻底失去生活来源,不得不居住到“保留地”,靠美国政府的施舍为生。为此,美国政府在消灭野牛的宏伟计划上,拨出巨款。 

  美国在南北战争期间,北方联盟为了获得加利福尼亚等西部地区的支持,就开始派出正规军,主动讨伐印第安人。南北战争的英雄格兰特将军后来当上了美国总统,他在南北战争期间就宣布:“有必要灭绝全体印第安人部落”。南北战争的另一个英雄谢尔曼将军说:“我见过唯一的印第安好人,就是死的印第安人”。南北战争后,获胜的北方军队无事可干,讨伐印第安人就成为另一场战争。但是,分散在草原和群山中的印第安部落,即便派出正规军也难以迅速一一剿灭,并且还会遭遇抵抗,纯粹武力清剿印第安人代价太大,因此,这一种族灭绝计划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先灭绝野牛。在美国政府的主导下,不到20年的时间,北美野牛的数量从原先1300多万头,减少到不足1000头。 

  《西部风云》中有一个细节,从侧面反映了这个事实。惠勒家族的一位良心不错的年轻人,生意头脑较差,他想通过贩卖野牛皮发财。结果别人告诉他,野牛皮没人要了,东部工业发达地区,加工野牛皮的机器都已经拆掉了,因为野牛皮来源越来越少,这门工业领域也随之消失了。结果,这位罗伯特-惠勒,只好将野牛皮赔本送给饥寒交迫的印第安人。有人提醒他,可以贩运死亡的野牛骨头发财,因为英国人发明了一种新的瓷器加工方法,用动物骨头加工瓷器,即所谓骨瓷。这位生意头脑较差的罗伯特-惠勒,因为反感白人疯狂发财不顾一切的行为,没有参与这个生意。 

  北美野牛的消失,使得美国政府的目的很快达到,失去食物来源和生活必需品来源的印第安部落,不得不放弃抵抗,搬迁到美国政府规定的“保留地”,最终,“保留地”越来越小,成为互不相连的几小块贫瘠的土地。美国政府看似好心地提供食物,但是,除了食物的数量和质量外,“协议”规定提供食物是有年限的。美国政府第一次答应的年限是10年。年限过去之后呢?印第安人必须在“保留地”自谋生路。美国政府派人教他们种地,但是,北美最肥沃的土地都被白人占据了,草原本来就不适合农业,环境日益恶化,印第安人越来越贫穷,越来越成为乞丐。那个曾经在草原上自由生活的民族,变成了保留地中,被圈养的保留人种。 

  在《西部风云》表现了美国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行径后,有人为美国政府辩护说,美国政府并没有对印第安人实行“大屠杀”,只有小规模的屠杀。这种辩护首先纠缠于“大屠杀”、“小屠杀”的文字游戏,其次这些辩护还称,北美印第安人原先总数约为200多万,最后减少到20多万,其中美国政府杀了一小部分,大部分是得病死的,还有是印第安人自相残杀的结果。这种为美国贴金、涂脂抹粉的行为,实在很无耻。从美国猎杀北美野牛的行为,就可以想象,这一行为将导致多少印第安人“自然死亡”。而且,一般历史学家都认为,北美印第安人的总数超过1000万,到19世纪末期,只剩下20多万,怎么辩护都难掩美国政府对待印第安人的野蛮灭绝行为。希特勒的集中营大约杀害了世界上三分之一的犹太人,就毫无疑问地确定为种族灭绝,那么,从印第安人残留的人口数量上看,希特勒“只杀了”三分之一犹太人,比例上比“杀”印第安人少多了。 

  《西部风云》中着重介绍的北美最大的苏族部落联盟,到20世纪后期,只剩下大约4万人。2007年,《西部风云》中最突出的拉科塔部落首领,向美国政府提出了一份申请,要求独立建国,宣布以前同美国政府签订的协议无效,因为美国政府从来没有遵守过曾经与印第安人签订的任何协议。其实,早在1974年,拉科塔部落就效仿美国的《独立宣言》,颁布了自己的《独立宣言》。按照美国的自由、民主精神,按照“主权在民”的“契约论”,美国政府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拉科塔部落的这一要求,就像美国在前南地区,单方面支持科索沃独立一样。那么,美国可能会让印第安人独立建国吗? 

  白人对印第安人的屠杀早就开始了,在美国被称为建国基础的新教徒们,刚到北美不久,就忘了最初艰难时期印第安人给予他们的友好帮助,制定了对印第安人头皮的悬赏制度。英国殖民统治时期,悬赏印第安人头皮的制度一直存在,并以英国女王陛下的名义颁布。谁都知道,一块头皮根本没有任何实用价值,高额悬赏头皮的唯一目的就是屠杀印第安人。也许“美国人”会说,那是在美国建国之前的事情,其罪恶不该怪到美国头上。那么,看看美国的《独立宣言》吧,美国开国元勋杰弗逊在《独立宣言》中,毫不掩饰地责怪英国兄弟对印第安人太好了,比对同样是白人的美国兄弟要“好”。难道英国人割了“美国人”的头皮,甚至还有更严厉的酷刑? 

  美国是一个现代国家,现代国家的三个基本要素就是:国土、人民和主权。对于美国这个新国家来说,国土都是别人的,从最初独立的十三州,到现在的面积,美国的每一寸国土都是别人的。而这个新国家的“人民”却不包括曾经是这片土地的主人。后来包括了,但印第安人已经所剩无几。即便美国国民后来包括了印第安人,美国的主权也没有印第安人的份。 

  美国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行为在开发西部时期达到高峰。开发西部本来就是扩张领土的行为,显然会遭到原先居住在西部的印第安人的反抗。在东部印第安人早已毫无反抗能力,甚至毫无生存空间的情况下,美国西部印第安人的反抗,便成为美国最头疼的麻烦。为了保证西部开发的顺利实施,减少美国白人与印第安人的敌对行为,1851年9月,美国政府委派印第安事务官以及总统特派专员,与西部地区多个印第安人部落签订了一份条约,该条约以签订地点命名,被美国人称为《拉勒米堡条约》,印第安人称为“长草地条约”,这是美国历史上关于印第安人的最重要的条约之一。 

  《拉勒米堡条约》不长,一共只有8款,摘录几条。条款2:上述各部落特此承认美国政府有权利在部落各自的领土上修建道路,成立军队和修建岗哨。条款3:考虑到在先前条款中得到的权利和特殊待遇,美国政府同意在该条约批准后保护上述部落免遭美国人的破坏和袭击。这两个条款看起来像是平等的,但事实上却极为不平等,它等于在说:我可以从你家前门后门自由通行,但不会给你家造成破坏。注意“条款3”的一个用词,“免遭美国人的破坏和袭击”,也就是说,印第安人不是美国人,因此,这份条约更像是一份国与国之间的外交条约。那么,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的领土上“成立军队”、“修建岗哨”的目的又是什么? 

  人们也许会说印第安人很傻,美国人在印第安人的领土上“成立军队”、“修建岗哨”除了针对印第安人之外,还能针对谁?印第安人就不该接受,不该签署这个条约。《西部风云》中有一段专门表现了印第安人商量是否签署该条约的民主讨论会。一些人的确不愿接受,他们发表了很多看法,主要意思是说,美国人以前都说话不算话,这次也不可相信。后来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酋长说:我们显示一点诚意,给白人一个机会,看他们这次会不会履行承诺,印第安人需要和平。老酋长的这番话,还有一个原因是,《拉勒米堡条约》的第5款规定了各个印第安人部落的领土区域。虽然比起印第安人自由生活的年代,领土面积已经大大缩小,但是,印第安人面对现实,决定做出让步,接受美国的条件。这种行为颇为类似今天的巴勒斯坦人接受“以土地换和平”的无奈选择。但是,巴勒斯坦人让出了土地,没有换来和平,150年前,印第安人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 

  当然,《拉勒米堡条约》还规定了美国政府已经或可能对印第安人部落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8个印第安人部落,每年共可获得5万美元的补偿,为期10年,共50万美元。但不是现金,如果是现金,印第安人可能会用它来买武器,美国政府规定不得将武器卖给印第安人,甚至连铁器都不行。虽然很多白人为了赚钱,并不听从美国政府的法令,但是,卖给印第安人武器,的确是违法的。因此,美国政府每年提供的5万美金,都是商品、家畜、农具,并由美国政府根据印第安人口数量分配,印第安人自己还不能分配。8个部落每年共5万美金的商品,能起多大作用?印第安人当然还要靠自己谋生。 

  但是《拉勒米堡条约》还规定,如果印第安人对路过或“生活”在印第安人领土范围内的白人产生错误举动而造成损失,白人将要求赔偿。这一条款的陷阱在于,它给了美国人在印第安人领土内“生活”的权力,印第安人的领土等于不受任何保护。同时,何为“错误举动”,由于印第安人几乎不了解美国的法律,因此,只要美国人说“错误”,那就是错误。更为恶劣的是,条款8规定:谈判双方均同意如果乙方(指各印第安人部落)的任何一个印第安部落违反了其中的任何一条规定,美国有权扣留上条提及的对该部落的全部或部分物质补助,直到美国总统认为该印第安部落已经做出弥补。在执行这一条款的实践中,几乎可以理解为,任何个人的“违反规定”都将视为是整个部落“违反规定”,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连坐法”、“株连法”,一人犯罪,全家受罚,直到美国总统满意为止。 

  确实,善良淳朴的印第安人喜欢一诺千金,一言九鼎,他们无法在合同技巧上与美国人斗心眼、玩花招。《西部风云》中,有一个片断,展现了美国政府如何兑现他们的合同约定。有一个摩门教的车队路过印第安人的土地,由于有了条约的规定和酋长的约束,印第安人都站在那里看。突然,摩门教车队中一头牛跑出了队伍,闯入印第安人的营地,撞坏了好几个帐篷,帐篷主人很生气。但是,酋长还是命人将牛抓住,送回给摩门教徒。然而,摩门教徒害怕与印第安人打交道,没有接过牛缰绳,回到了车队,离开了。印第安人以为白人不要牛了,便将这头牛作为被撞坏帐蓬的那名印第安人的赔偿。 

  几天后,一支美国军队来到印第安人营地,军官宣布说,有白人控告印第安人偷了他的牛,酋长必须赔偿,并将小偷交给美国军队实施惩罚。被当成小偷是对印第安人的侮辱,印第安人私有财产很少,大多实行财产公有制,没人会偷东西。酋长向军官解释说,没有偷牛,牛是自己闯进来的,以为白人不要了,已经被吃掉了。如果一定要赔偿,酋长愿意赔5匹马。然而,坚持法律,坚持条约规定的美国军官不同意,一定要把偷牛贼带走。酋长见谈判不成,不谈了,扭头而去。于是,美国军官下令开枪,酋长当场被打死。美国军官又下令向印第安人的营地开枪、开炮射击。 

  《西部风云》中的这个片段,几乎完全参照真实的历史,在历史上,美国人将这一事件称为“格雷坦大屠杀”,但是,美国人所说的大屠杀,并不是承认美国在犯罪,而是说印第安人实行大屠杀。事件当时,酋长被打死后,营地遭到炮火轰炸,妇女儿童死伤无数,整个部落4000多人义愤填膺,他们拿起简陋的武器,与美国军队发生了冲突。这支来抓“小偷”的美国军队人数不多,结果被印第安人全部消灭。格雷坦是带领这支军队的美国少尉的名字,美国用他的名字命名了一次印第安人的“大屠杀”。事后,美国派军队实施了报复,杀死了86名印第安人,逮捕了70名妇女儿童。 

  顺便说一下摩门教。摩门教原先在美国南方,因为有“邪教”嫌疑(一夫多妻制),被赶了出来,后来达到美国西部犹他州的盐湖城居住,《西部风云》中摩门教徒向西部迁徙,应该就是前往盐湖城。在《拉勒米堡条约》签订6年后,摩门教徒得知,当年在美国南方告发他们的人,也在迁往美国西部的路上,于是,摩门教徒对这支前往西部的白人车队实行了大屠杀,他们以上帝的名义处死120名成年人,只有17名10岁以下儿童幸免于难。这一惨案发生后,只有两名摩门教首领被美国政府判处死刑。相比较而言,印第安人被栽赃偷了一头牛,便要集体遭到枪炮轰击,如果印第安人杀了120名白人,不被全部杀光才怪。 

  《西部风云》中还有一段情节,更加鲜明地反映了美国人是如何执行他们的法律的。有一个印第安人部落是抵抗白人最坚决的部落,但是由于生存条件实在太艰苦,酋长最终决定放弃抵抗,与美国军队谈判,迁到美国政府规定的保留区。美军将军要求首先交出全部武器,印第安人交了。美国将军觉得交出的武器太少,印第安人都是骗子,便命令士兵搜查,结果士兵搜出一批打猎用的弓箭以及做饭用的刀具,都被当成是武器。最糟糕的是,一名印第安人身上还有一把抢,酋长来不及解释这名印第安人是聋子,听不到交出武器的命令,美国将军已经下令开枪、开炮,这个印第安部落被彻底斩尽杀绝。这名印第安酋长,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坐牛”酋长,至今,他依然是印第安人心目的英雄。通过“坐牛”酋长及其部落的命运,我们就能理解,美国政府消灭野牛的行为,其实就是类似日本人的“三光”政策,目的是让所有的抵抗力量失去生存的基础。只有投降,同意到狭小的保留地居住,才能在没有尊严的情况下,保住一条活命。 

  美国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行为,除了政府行为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方式也是不可忽视的,例如在美国建设横跨美国的太平洋铁路时,遭到印第安人的抵抗。从美国与印第安人签订的合同上看,印第安人同意了美国在他们领土上修建道路的权力。但是,印第安人认为,修建道路只是“路过”。事实上,美国的铁路建到哪里,沿路白人移民的城镇便建到哪里,美国政府丝毫没有阻止这种侵占印第安人土地的行为,反而以铁路沿线的土地作奖励,或者以低价卖给开发西部的移民,以鼓励西部开发。由此遭到被“路过”的印第安人的反抗是必然的。 

  然而,印第安人的反抗遭到来自几方面的镇压和屠杀,美国军队不用说了,拥有铁路沿线土地的白人移民也毫不犹豫地屠杀印第安人,以保卫“自己的土地”。与此同时,为了保证铁路建设的进度,铁路公司获得授权,可以组建自己的“军队”,可以称之为“保安”,也可以称之为“私家军队”。与正规军不同的是,这些“军队”不穿美军军装,不领国家军饷,一切费用由铁路公司支付,目的就是替铁路公司维护沿线的治安秩序。这些私家军队对印第安人的屠杀,一般是不会列入政府统计的。 

  不管上述哪一种屠杀行为,他们几乎都把印第安人描述为残暴的、野蛮的嗜血者,他们有时候还会展览白人死亡者的尸体,以激起全体白人对印第安人的仇恨。至于被展览的白人尸体,其惨不忍睹的状态是否有造假的成分,已经被历史湮没了。因此,美国对于印第安人的方针大致可以分为几个层次:凡是有任何不满或反抗行为的,格杀勿论;凡是老老实实听话不反抗的,迁到保留区圈养起来。 

  上述行为的背后,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印第安人的土地。虽然美国政府也曾经在与印第安人签订的其他条约中规定,没有印第安人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在印第安人土地上逗留或定居,但是,美国对于印第安人的违约处罚是严厉和加倍的,对于白人的违约,几乎不管不顾,反而变相鼓励。例如,在某个印第安人保护区发现有金矿,虽然金矿成色不高,但是白人立即蜂拥而入,并得到美国军队的保护。印第安人对“黄色的石头”兴趣不大,反抗也没有丝毫作用。美国政府便强令印第安人将有金矿的土地“出售”,从此,这片土地上,印第安人不得再涉足。 

  除了针对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夺导致一系列屠杀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人或者说白人认为自己的文化是文明,而印第安人的文化是完全的野蛮落后。因此,在种族灭绝的同时,对残留印第安人的文化清洗也极为彻底地进行。斯皮尔伯格担任制片的《西部风云》最后一集讲到,19世纪末期,在印第安人中开始流行一种“鬼舞”,美国人认为这种“鬼舞”是野蛮的迷信,同时还是战斗之前鼓舞士气的仪式等,总之,美国人认为这种“鬼舞”对美国有害,1881年下令禁止印第安人跳“鬼舞”,凡是不服从的都将受到严厉惩罚。 

  其实,这种“鬼舞”来自于印第安人古老的传统,印第安人自己称为“太阳舞”。所谓“鬼舞”其实加进了很多白人的文化,尤其是当白人向印第安人传播基督教后,它加入了基督教著名的“弥赛亚”信仰,也就是救世主信仰。对于美国人来说,他们自己信仰救世主没问题,而不接受美国文化的印第安人崇拜他们自己的救世主,等待“弥赛亚”降临,不是造反是什么?直到20世纪中期,印第安人的“太阳舞”才重新悄悄恢复,也没见美国政府取消当年的禁令,只是现在懒得再管了。 

  美国对于印第安人还采取了一种措施,成为改造印第安人、对残存的印第安人实施彻底文化清洗的主要手段。由于印第安人难以彻底消灭,美国一部分人提出,培养一批印第安人的儿童,让这些印第安人的下一代彻底接受美国文化,将来让他们回到部落,成为部落领导,他们就不会再与美国作对。主导这一措施的美国人说:要让他们的脑子里完全是同我们一样的思想。在这里我们也看到,民主、自由,同时也是一种思想暴力,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在印第安人那里,这种思想暴力表现得非常明显。印第安人曾经是自由的,并且一直延续民主的习惯,只因为印第安人的自由民主方式与美国人不同,他们便成为美国人眼中的野蛮人。 

  《西部风云》中有一集专门讲到这个问题。一位酋长的孙子和很多儿童一起,离开家人,到了白人的寄宿学校。在那里,他们换掉自己的服装,穿上白人的服装;剪掉自己的发型,留成白人的发型;不许说自己民族的语言,必须只说英语;忘记自己的印第安名字,每人随机选一个白人的名字;新名字记不住,每个人胸前挂一个名牌,简直就像犹太人胸前的黄六角星;身上所有的本民族纪念物都必须交出来……,总之,除了皮肤和面孔没法改变之外,一切都必须按照白人的要求改变,包括思想。 

  那个酋长的孙子,不愿放弃自己的最后一点文化,他逃离了白人教师的剪刀,坐在学校草地上,对着天空不断地念叨:大灵(印第安人信仰的神)保佑我,大灵保佑我。但是,他想到自己同胞的命运,想到一些人说,只有像白人一样,才能保存自己,他最终流着泪,自己用剪刀剪去了自己的辫子,这一幕看着让人流泪。一个民族如果只有被彻底洗脑,才能生存下去,到底是文明的进步还是悲哀?影片最后,这个孩子经过白人10年的教育,成为美国东部的“绅士”。他回到印第安人保留区,找到自己的哥哥,要留在保留区,帮助印第安人。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一点用处都没有,他不得不拿起枪,对付那些曾经给他洗脑的白人。 

  有人说,美国人为印第安人儿童提供的这种教育,其实是普及义务教育。这个说法有几方面不妥。第一,强迫孩子离开父母,10年之内不与家人、亲人接触,目的是断绝他们与过去文化的一切联系,这种“普及教育”是否符合人性?是否符合美国人时常挂在嘴边的“人权”?第二,如果是普及义务教育,为何不在印第安人居住区办学校?显然没把印第安人当成是“美国人”,因此,普及义务教育不会普及到印第安人头上,培养少数彻底白人化的印第安儿童,完全是想把他们培养成美国在印第安人那里的代理人;第三,普及义务教育的权利,尤其是教育内容应该由谁来定?印第安人为何不能传授他们延续了多年的文化? 

  文化清洗与种族灭绝一样是一种罪恶。当一个民族自己的文化被彻底斩草除根,这个民族毫无疑问将永远寄人篱下,不管是被迫还是无奈,与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彻底挥手告别之后,在别人的文化氛围中,一个民族留下的只有耻辱,文化清洗的成果,只有生不如死的苦难灵魂,因此,这种文化清洗的后果,甚至比种族灭绝更加残忍。种族灭绝的幸存者还能以自己的伤疤,期望唤醒人们的良知,而文化清洗的幸存者,将永远孤立无助。当他们终有一天意识到,自己永远不可能漂白、不可能变得像白人一样时,他几乎只能成为一个现代野蛮人。而那些实施文化清洗的人,在文明、进步的名义下,甚至试图抹去那段文化暴力、思想暴力的历史。我们说,文化的交融、借鉴、学习、模仿都是应该存在的,但是,前提条件必须是自愿。在文明的名义下,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强迫他人改变,本身就绝不是文明,而是野蛮的暴力。这种文明的暴力,借着对财富的疯狂追逐,以占据财富的能力来判定所谓文明的高低,是现代文明最严重的病态。 

  2008年6月,加拿大总理向印第安人发表了一个道歉。道歉的原因就是前面说到的,白人为印第安人儿童强行开办的寄宿制学校。加拿大的这一政策起始时间与美国差不多。100年来,加拿大这种强行推广的寄宿制学校,共培养了15万名印第安儿童,平均每年1500名左右。加拿大总理前不久的道歉指出:他们对土著居民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请求他们原谅。具体的伤害包括:强迫儿童离开父母,离开保留区,不允许儿童讲自己的语言,很多儿童遭到身心虐待,很多受过此种教育的儿童,为自己的印第安人血统而感到羞愧,还有很多儿童在寄宿制学校遭到性侵害。但是,加拿大总理的道歉并没有被印第安人接受,他们说,白人这一政策的目的是要剥夺印第安人与生俱来的身份,这种剥夺行为,伤害了加拿大的国家品质,这种强迫的文化清洗、文化同化政策是加拿大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一个总理的道歉就能化解100多年的悲伤和屈辱吗?即便将加拿大总理的个人道歉行为发展成为政府道歉行为,也无法弥补印第安人曾经遭受的苦难。 

  100多年来美国强行同化了多少印第安儿童,我没有具体数字,相信只会比加拿大多。美国强行同化的野蛮程度,也丝毫不比加拿大差。但是,我们没有见到美国有道歉的表示。其实,历史发展到今天,所有的道歉都没有意义,包括白人对黑人奴隶的野蛮行为,包括对全世界各地殖民地的行为,确实如欧盟官员说得那样:道歉和赔偿不能改变历史。但是,不能改变历史不代表历史上发生的行为就是对的。西方文明真正需要的是,对自己的文明彻底反思,而不是依然像几百年前一样,还是摆出一付自己永远正确的样子,高高在上,指手画脚地对待非西方文明。否则,历史还将重演。难道西方文明的历史将成为一个被道歉串联的历史吗? 

  应该把美国的《独立宣言》找出来再看看,很久以前读过这篇著名的文章,只记得文章前面部分写道:“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其它已经记不太清了。 

  再次读完这篇不算长的文章,觉得有点话要说。 

  《独立宣言》发表于1776年7月4日,这一天成为美国的国庆日,也叫独立日。 

  《独立宣言》开篇不长的部分讲到了人权,讲到了政权和人民的关系,然后直奔主题:为什么要脱离英国而独立,笼统原因如下——《独立宣言》写道——“当今大不列颠王国的历史,是接连不断的伤天害理和强取豪夺的历史,这些暴行的唯一目标,就是想在这些州建立专制的暴政。”(不同的翻译版本,文字有所不同,但含义完全一样。) 

  为了证明这个结论,文章后面的主要篇幅被用来一一罗列英国的种种不是和罪行,其中一段写道:“他此时正在运送大批外国佣兵来完成屠杀、破坏和肆虐的勾当,这种勾当早就开始,其残酷卑劣甚至在最野蛮的时代都难以找到先例。他完全不配作为一个文明国家的元首。” 

  读完文章,仿佛真切感受到33岁的文章起草者托马斯"杰弗逊的热血沸腾,感情全部站到了美国人一边。但是,理性思考后,不禁产生很多联想。 

  按照《独立宣言》的观点,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现代资本主义发祥地之一的英国至少在1776年之前,是人类历史上最“残酷卑劣”的政府?这应该是美国人的观点。那么,是不是还可以说:至少1776年以前的资本主义历史是一段毫无人权、毫无道义的历史? 

  自从新大陆被“发现”后,欧洲各国经历了一个此起彼伏的霸权时代,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的扩张还要晚一点)。18世纪末,也就是美国独立前后,英国已经成为一个幅员辽阔的世界帝国的中心,但是,这么一个领导世界潮流的君主立宪政府,在美国人眼里,居然是一个“在最野蛮时代都难以找到先例”的暴政!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美国人的《独立宣言》说了真话,所以,这篇文章才会在世界各地受压迫的民族那里产生共鸣。如果是其它民族来批判大英帝国,还容易背上文明冲突论的嫌疑,现在,这话是美国人说的,我们是不是可以借机发挥一下? 

  顺着美国人的这番话,我们很容易知道,当时世界各个英国殖民地的人民其实遭受的苦难与美国人至少是完全一样的。但是,为什么只有美国人受不了?为什么只有北美殖民地这么早就独立了?比美国人更早遭受奴役的印度人,却在美国独立170年后才被英国允许独立,是印度人不想独立吗?既然美国人也是“苦出生”,被奴役之后比较早地翻了身,那么,翻身后的美国人看到英国人还在奴役其他民族(例如中国)的时候,为什么不帮着其它民族独立,反而帮着英国人一起奴役呢?菲律宾可以算作最早的殖民地之一,被西班牙统治了300多年。1898年,美国打败了西班牙,获得了菲律宾的统治权,美国这个昔日的被奴役者,现在变成奴役他人者,成为菲律宾的宗主国,成了殖民者。为什么反抗英国的暴政成功后,却做出和英国一样的事情呢?《独立宣言》给了我们答案。 

  托马斯"杰弗逊在《独立宣言》中写道:“我们不是没有顾念我们英国的兄弟。……”原来人家是亲兄弟!《独立宣言》的大气磅礴、理直气壮的根源原来在这里!奴役别人没关系,怎么可以奴役自己的兄弟!所以,为了富饶的美洲,兄弟反目,同室操戈,最终英王不得不同意美国独立,让人感觉是英国在偷偷放水,开了一个后门。 

  《独立宣言》后面有一段话让我产生更多的疑惑,文章写道:“我们(即将独立的美国人,本人注)曾经向他们(英国人,本人注)天生的正义感和雅量呼吁,我们恳求他们念在同种同宗的份上,弃绝这些掠夺行为,以免影响彼此的关系和往来。但是他们对于这种正义和血缘的呼声,也同样充耳不闻。”我的疑惑是:英国人到底有没有“正义感”和“雅量”?如果他们“天生”就有正义感,为什么会对同样是正义的呼声“充耳不闻”呢?我只能理解美国人在说假话,目的是给“同种同宗”的兄弟一点面子。 

  (2006年4月6日,英国媒体报道美国国务卿赖斯和英国外交大臣斯特劳的亲密接触,甚至有人说他们已经互相暗恋。其实不过是为了表现两国之间的友好而作的秀。想想杰弗逊当年毫不留情的猛烈抨击,真是无话可说。) 

  《独立宣言》用代表全人类的语气,正义凛然地表达了美国人反抗暴政、要求独立的充足理由。那么他们独立以后又怎么样呢?在我看来,他们并没有比英国人好多少,甚至比英国人还要会奴役他人。《独立宣言》在数落英国人时,还有一段写道:“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并且竭力挑唆那些残酷无情、没有开化的印第安人来杀掠我们边疆的居民;而众所周知,印第安人的作战规律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杀勿论的。”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到,美国人在建国的第一天就已经宣布,印第安人是“没有开化的”、“残酷无情”的野蛮人,就已经表明了他们对印第安人天生的敌意。因此,美国建国后,对于印第安人的暴政,比英国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英国在某种程度上还尊重印第安人在阿巴拉契山以西的土地,但是,美国人最为自豪的西部大开发,基本上全部剥夺了西部印第安人的财富。 

  美国对于印第安人的态度也表现出两面性。1789年华盛顿总统在就职演说中宣布,11月26日星期四为感恩节。感恩节的来历与印第安人有着密切的关系。1620年,“五月花”号载着100多名英国清教徒来到现在的美国,由于天气严寒,仅50多人存活。是当地的印第安人给他们送来了食物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才使他们度过了冬天,否则,还不知会有什么后果。第二年春天,印第安人又主动教会这些英国人狩猎、捕鱼和种植。因此,美国建国后将感恩节定为国家法定节日也是有道理的。但是,“感恩”的心态更多是针对上帝,在那个时候,对于印第安人的“感恩”大多只停留在口头上。1863年林肯总统宣布每年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为感恩节,但是,就在这个时期,南北战争期间著名的北方将领菲利普-谢里登将军留下了一句著名的话:“我唯一见过的印第安好人就是死的印第安人”。如今,美国的印第安人只生活在狭小的保留地里,美洲最富饶的土地已经永远不再属于他们。 

  下面我要完整抄录《独立宣言》中最令人难忘、最激动人心的那段文字: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那么,印第安人有没有这些权利呢?当年《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和签署者们显然不认为印第安人也拥有这样的权利。凯文"柯斯特纳的一部电影《与狼共舞》获得了奥斯卡奖,算是对印第安人的道歉吗?《独立宣言》只强调了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利,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提到每个人同样也必须承担的义务呢?是不是就因为这个原因,才使美国成为很少考虑义务的最自由的国家呢? 

  最早从英国前往美洲的人分成几类,一类是被判罚流放的罪犯;一类是出于各种原因在英国呆不下去的人;再有一类是一心到美国来发财冒险的人。从1585年起,英国女皇开始颁发开发美洲的《特许状》:只要在北美洲发现土地,这块土地就可以成为发现者的私有财产,并且可以由后裔继承。英国人只要拿到了这份《特许状》基本上就可以在北美洲为所欲为。还有一部分是从欧洲别的国家前往美洲的。上述几类人就是后来美国人的祖先,所以,他们是兄弟,没错。但是,谁赋予了英国女皇这个权利呢?不是你的东西,你怎么可以拿来送人呢?(这个行为背后的法理都是西方人为自己定的)。美国号称是自由的土地(Free Land),我还知道这个英文单词也可以解释为“免费的土地”。在英语中,“自由”和“免费”是同一个词。所以,当初来到北美洲的英国人大多抱着免费获得富饶的土地和财富的梦想,但是,英国女王颁发《特许状》是有条件的:必须给英国缴税。换句话说,英国女王要自己的臣民到别人家去随便拿东西,拿了之后,英国女王要抽头。多么旱涝保收、只赚不赔的生意!这个世界上还有这种生意吗?我也要去! 

  美国人为什么最后要独立?就是因为英国要求他们交很多税!这个情节仿佛就是有一个人招募了强盗或者小偷,指点强盗小偷去偷去抢,自己坐地分赃。结果,强盗小偷觉得自己很辛苦,很冒风险,不愿再分给他了,所以,强盗小偷独立了。武装起来的先进文明就是这么牛叉! 

  今夜我终于懂了,《独立宣言》里有真话,也有假话。真话是为美国人自己说的。假话是骗其他人的。《独立宣言》第一行就写道:“……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独立宣言》最后一行写道:“为了支持这篇宣言,我们坚决信赖上帝的庇佑,以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神圣的名誉,彼此宣誓。”以上帝开头,以上帝结束,一切都在上帝的名义下毫无愧疚地进行。 

  上帝可能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了,没有看到诺大的美洲土地上,还有一大群印第安人,上帝把他们忘了。谁让印第安人的皮肤像泥土一样的颜色,让上帝分不清呢?谁让他们没有雪白的皮肤,可以让上帝时刻很容易地看到呢? 

  时间再往前推,1492年10月12日,哥伦布在他的日记中记载了他在新大陆遇到的第一批当地人:“他们没有带武器,也不知道武器是什么。当我给他们看剑,他们竟无知地抓住剑刃,割破了手指。他们没有任何铁器。”哥伦布为了炫耀自己的力量,在根本还没有产生反抗和抵抗意识的土著人面前演示发射大炮。大炮的威力使得土著人匍匐在地,印第安头领送给了哥伦布一个很大的黄金饰品。先进武器在野蛮人面前的作用由此可见。其实,西班牙人在以后的很长时间内,对待印第安人的不满和反抗,几乎用不到枪炮,刀就足够了。 

  500年前,当印第安人遇到西方人时,他们大多都处于石器时代,武器非常简陋。只有少数印第安部落使用青铜武器。印第安人有一类武器是西方殖民者最害怕的,就是毒镖和毒箭。但是,印第安人的这类武器原先主要都是生产工具,用于捕猎大型动物或者鱼。直到欧洲人在新大陆大开杀戒后,印第安人的毒镖、毒箭才对准了人类这个新猎物。 

  1536年,190名穿戴盔甲的西班牙士兵打败了2万多名用石头武装起来的印加帝国勇士,西班牙方面只有一个士兵因没有带头盔而死亡。一名参加战斗的西班牙士兵后来说,在这场战斗中的某一个下午,他一个人就砍下了200名印加勇士的手。 

  西班牙人在后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在军事上保持着针对印第安人的绝对优势。其中一个原因是,最早的一批西班牙殖民者在到达新大陆不久,就制订了一条法令:禁止印第安人拥有铁器。这可能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第一个武器禁令。(也许还不能算是武器禁令,因为它禁止的不是武器,而是铁器。) 

  人类历史上,在地球的每个地方,大大小小的战争时有发生。对于战败者实行武器管制也是很常见的现象。但是,西班牙人到达美洲大陆后,将武器管制的范围扩大到非战败对象身上,扩大到所有的印第安人,扩大到所有非我族类的范围。要知道,当时的印第安人对西方人是很友好的,他们向最早达到美洲的西方人提供食物,甚至黄金,双方并没有处于战争状态。因此,西班牙在美洲实行的这条法令,结合后来发生的一系列屠杀,无疑是在说:印第安人必须让我西班牙人随时轻易地杀掉!这种对非战争对象、非战争失败者实施武器禁运的扩大化行为,今天依然存在。直到19世纪,西班牙殖民统治进入尾声,即将被其他后来的殖民者取代时,西班牙的法律依然禁止印第安人使用枪炮。 

  正是由于这条法令,使得西班牙人在美洲大陆轻而易举地,以极小的代价获得了大量的财富。西班牙殖民者的残暴行为终于引起了土著人的抵抗。但是,他们的抵抗是非常有限的。在那个阶段,大肆掠夺财富的殖民者的重大伤亡(10人以上)几乎全部都是由于地形不熟,在崇山峻岭的崎岖山路上遭遇印第安人的埋伏。为了获得对顽强抵抗的印第安部落的胜利,西方殖民者除了充分运用武器优势外,还极力挑拨个部落之间的矛盾,例如,他们收买情报,打听不同部落之间的新仇旧恨,然后挑动土著部落彼此残杀。 

  西班牙人对于印第安人的武器禁令并不是孤立现象。 

  当罗马教皇出面为不同的殖民者划分了新大陆的势力范围后,今天的巴西被纳入葡萄牙的怀中。森林是巴西的主要资源之一,为了提高砍伐森林的效率,葡萄牙人最初向土著人提供了铁刀、铁斧等工具,但是,这个行为只延续了20年左右,葡萄牙人很快发现自己错了,因殖民者的残暴而反抗的土著人,使用了殖民者给他们的铁制工具。新的葡萄牙总督立即制订了严酷的法令:凡是将铁制刀具卖给印第安人者,将被处以死刑;凡是告发某人向当地人贩卖违禁武器的,可获得被告发者的一半财产。 

  虽然印第安人在西方人刚刚到来的时候还处于石器时代,但是印第安人并不笨。大约在哥伦布达到美洲50年后,部分印第安人就开始掌握了制铁、制钢技术。西方人在美洲大陆的伤亡数量也就开始增加。从此以后,欧洲各国殖民者或早或晚地采取了相同的政策:对印第安人实施武器禁运。 

  在殖民者针对印第安人的武器禁运中,有一项内容在今天看来有点不可思议。美洲大陆原先没有马匹,西方人骑着马出现在美洲时,土著人对这种动物毫无了解。但是,他们很快发现,在西方人发动的征服战斗中,马匹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大约从17世纪中叶起,部分印第安人开始骑在马上与殖民者战斗,这种现象随即引起了西方殖民者的警惕。如今的纽约,最早是荷兰的殖民地。荷兰殖民者最初认为:防止印第安人拥有马匹比防止他们拥有枪炮或铁制武器更重要。在纽约的第一批荷兰人可以卖给印第安人铁制武器和枪炮,但绝对不能卖给印第安人马匹,甚至不能教他们骑马。违令者将被剥夺财产并逐出殖民地。当荷兰人后来意识到还是武器比马匹重要时,已经太晚了,印第安人已经用欧洲人的武器武装起来了。 

  17世纪60年代,位于现在美国境内马萨诸塞州的印第安人甚至学会了制造火药和修理滑膛枪。1675-1676年间,继西班牙人之后来到美洲的英国人在与印第安人的作战中,伤亡3000多人。英国与荷兰殖民者迅速制订了严格的法令,禁止与印第安人进行武器交易。由于那个时候还没有美国这个国家,因此,到17世纪中期,几乎所有的西方殖民者已经联合起来,共同实行针对印第安人的武器禁运,包括马匹禁运。这种现象与今天联合国或者北约等组织共同针对某个国家的武器禁运或者核技术禁运几乎一模一样。 

  武器禁令与武器禁运有点不同,前者是不允许拥有武器,多出现于古代。后来,殖民者知道禁止持有武器很难落实,便采取禁止武器交易的手段,也就是断掉武器来源,称之为武器禁运。 

  尼古拉斯-凯奇最近有一部新电影,叫做《战争之王》,内容是说,非洲某独裁者很不象话(其原型就是不久前引起全世界和非洲各国高度关注的利比里亚前总统泰勒,他逃出了流亡地,很快又被抓了回来),西方国家共同对其实施了武器禁运。尼古拉斯-凯奇在《战争之王》中扮演的是一个美国军火商,为了赚取暴利,赚取血腥钻石,违反武器禁运原则,偷偷向这个独裁者提供大量的西方武器,结果被国际刑警组织抓获。 

  凯奇扮演的这个角色并不是今天才有。在17世纪欧洲各国共同对印第安人实施武器禁运时,这种人就已经存在。原因很简单,越是禁运,利润就越高,就越是有人铤而走险。就像当年美国实施禁酒令时,黑社会的主要财源之一就是制贩私酒。因此,虽然针对印第安人的武器禁运极其严厉,还是有一些西方人为了牟利,私下将武器卖给印第安人。 

  此外,西方殖民者的一个自相矛盾的做法,也导致印第安人能够获得武器。在美洲大陆掠夺财富的各国殖民者之间经常发生战争,为了保证军力的优势,有时候殖民者会雇佣印第安人帮自己打仗。最早的西班牙人雇俑印第安人打仗时,规定印第安人只能使用他们的石器、棍棒等原始武器,这种做法无异于是叫印第安人到战场上送死。而且,只要战争的另一方给印第安雇佣军提供先进一点的武器,西班牙人的这种规定便成为一个笑话。因此,西方武器也通过殖民者这个自相矛盾的做法流入印第安人的手中,最终又成为与西方殖民者作战的武器。前苏联当年入侵阿富汗时,美国人为了对抗前苏联,向阿富汗的抵抗组织提供了大量武器和经费,这些抵抗组织中包括后来与美国为敌的拉登、塔利班。历史就是这样重复着惊人相似的一幕。 

  当印第安人有了西方的武器并用来反抗西方殖民者的暴政时,西方殖民者采取的方式就是残酷镇压,杀无赦。对美洲土著人的不分老幼的疯狂屠杀一直延续到美国这个号称最民主的国家建国之后很多年。 

  后来屠杀印第安人的行为越来越少了,是因为印第安人被杀得差不多了,剩下为数不多的土著人也失去了抵抗的能力和信心。当然,有些西方学者指出,印第安人的人口锐减,与西方人带去的传染病有关。这当然也是一个事实,但是,这个事实丝毫不能掩盖西方殖民者屠杀土著人的另一个事实。黑奴制度为什么会大行其道?原因之一是印第安人已经被杀得所剩无几,殖民者严重缺乏廉价劳动力。奴隶制后来为什么取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靠廉价劳动力获得的竞争优势已经被机器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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