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突开车门致骑车人被撞身亡,被判1年

  • 我国对交通行为的参与者教育不够充分。机动车驾驶员可能是受教育最充分的一群了,然后非机动车、行人等等教育其实是缺失的,尤其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虽然判了过失者刑法,但非机动车驾驶员的生命却没有了,这种事情真的很令人遗憾。
    作为交通行为的参与方,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一点疏忽大意都来不得,该慢的时候必须要慢下来,生命把握在自己手里。

回复2

  • “胡某将车辆临时停靠在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内,杨某打开的左后侧车门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刘某颅脑损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停车就已违法了。现在机动车既多且相当多的驾驶员只顾自己方便,占道、抢行等行为累见不鲜。甚至在斑马线与行人抢行。
  • “乱世用重典”罚的太轻,别用什么无意过错当挡箭牌,这么做有的时候都是故意的,明知故犯,然后用无意来开脱。一年太少,五年起,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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