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朝员工投奔韩国 中方:合法出境

  • 以前是特例,我说的才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就像我举的例子,作为中途停留国,中、日都只求入境、过境者不要逾期滞留打黑工,根本不关心你出境是回国还是去第三国,反正负责入境把关的是第三国,除非你上了国际刑警组织追逃名单才会被截停。而且对出入境放行的边检,怎么可能去审核和自己国家无关的,又是经常会更新的其它两国之间的签证政策,190多个国家,因公、因私、外交护照这么多类别,还有免/不免签、落地签、以及单/双方免不免的差别,你想想这个交叉匹配关系多么复杂,何况缔约的其他两国没义务向你通报并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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