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们对订婚强奸案这个判决怎么看?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谓相当分裂

  • 我真是一遍一遍都说烦了,事前信息能证明女方意愿上反对婚前性行为,只是一个说明。
    床上精斑跟混合DNA证明发生性行为,当然不能证明是强奸。
    但是女生身上的伤,走廊拍到的暴力控制行为,事后的报警,男方电话录音和男方行车记录仪视频,以及男方被抓后的口供,证明了这个性行为是强奸。
    你捋明白了不?
    DNA确实只是证明性行为,但身上的伤,以及后续视频和录音及口供,证明了当时的性行为是被迫的,是强奸!!!
    是先认定性行为,然后别的证据证明性行为是强奸!你说说逻辑怎么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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