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们对订婚强奸案这个判决怎么看?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谓相当分裂

  • 哈?我没承认有很多关键证据和信息不清楚啊,你哪里来的结论。
    是说床单的那个事情?那是男方表弟在网络上面咨询律师提出的,真假不知,那个人是不是男方表弟都不知道,看后续吧。
    另外审判长与记者是有过问答的,你可以搜索看看,里面讲的比较详细。

回复1

  • 2X
    我看了, 我的看法是避重就轻,太多刻意含糊
    比如说处女膜问题, 所谓有部分不破概率是多少?疑罪从无适合小概率推断吗?或者说接触浅入就算?
    这些都很含糊, 最大的实锤证据是床单是的检测结果
    女性身上没有床单有挺迷的, 又是小概率脑补做证据推测
    你也说可能那不是这次的, 对这点法院还是混, 不明确说清楚
    如果明确性器接触就算既遂, 那就明确指出来, 并列出接触证据
    而非强调男方被录音, 写过悔过书, 女方报警哭泣等引导情绪的"证据"
    阉割完整性搞定义学,突出暴力和违背意愿, 就是不直面最大的诟病
    我还是坚持原观点, 从客观逻辑推断的角度, 判未遂比较合理
    目前这种判法, 混淆犯罪的清晰定义, 让舆论带各自立场各自理解
    反而否定了建立在客观证据基础上对犯罪行为最大程度准确推断的可能
    是非常恶劣的"春秋断案"思路, 也许办案者自觉道德高尚, 却经不起时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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