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三年前中国与俄罗斯割席……想想都后怕

  • 从本质上讲,作者这篇文章还是接受美西方政府和媒体关于俄乌战争的定性叙事逻辑,还是认为俄罗斯对乌克兰发动战争没有国际法的合法合理性,俄罗斯属于非正义的一方。但如果认真研究确立俄罗斯与乌克兰边界的1991年《俄乌友好条约》,就知道俄罗斯对乌克兰发动战争有国际法合法合理性,属于正义的一方。
    总所周知,1991年《俄乌友好条约》中确立了俄罗斯与乌克兰的边界。在这个条约中,俄罗斯把原来属于俄罗斯的乌东四州+克里米亚+敖德萨都给了乌克兰,对等条件是乌克兰要与俄罗斯保持友好关系,这个条约在1997年签署,有效期10年(2007年到期)。
    然而,2014年乌克兰的极端民族主义者(简称乌纳)在美国CIA和USIAD的操纵和支持下发动了颜色革命,推翻了民选的亲俄政府,并对乌克兰的俄罗斯族进行反人类的种族歧视和屠杀。在这种情况下,1991年《俄乌友好条约》成立的前提条件已经消失,是2014年乌克兰政变政权与美国CIA和USIAD联手推翻了确立俄乌边界的1991年《俄乌友好条约》。
    因此,作为对等反应,俄罗斯终止1991年《俄乌友好条约》,用武力拿回乌东四州+克里米亚+敖德萨,保护在乌克兰的俄罗斯族人,并举行这些地区的独立公投是有国际法依据和合法合理性

回复5

  • 乌东地区是斯大林和赫鲁晓夫在前苏联时期送给乌克兰的。那时候大家是一家人,在一个锅里吃饭,无所谓,现在成了两个国家了,各自分道扬镖了麻烦就大了。加之在乌东地区有两万多俄罗斯族人被杀,禁止俄罗斯人讲俄语,乌克兰的政治精英真是无脑,难道真的以为俄罗斯会无动于衷?
  • 双方签订条约的有效性,是由双方一致认定的。为什么2007年到期后没有续签条约呢?是双方都明确了或者默认了继续有效吗?乌国还继续认同俄国的“赏赐”吗?
    而打破条约的有效性,则是其中一方在外在形式上的改变造成的(俄国兵乌)。乌方内部的变化确实导致了俄方的警惕和忧虑,但消除忧虑的手段是强硬的直接的,至少形式上是“违约”或“毁约”行为。注意,这里是以理想主义讨论问题,并非现实主义。
  • 赞同这个观点,鲜明而准确。
  • 根据1999年生效的《俄乌友好条约》,俄乌双方确认俄乌边界采用1991年行政边界,承认克里米亚主权属于乌克兰。该条约有效期10年,可续期。乌克兰方面决定2019年条约第二次到期后不再续期。
    2003年,俄乌双方签订《俄乌边界条约》,划定两国2063公里陆地边界,再次确认两国采用1991年边界。代表俄方签署条约的是时任俄罗斯总统普京。
    根据国际法中的“禁止反言”原则,一国一旦以条约或行动承认另一国的主权地位及领土主张,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反悔。
    基于上述原因,克里米亚及乌东四州“入俄”,缺少国际法依据,至今未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的承认。
  • 从是非的角度我们也不可能反对俄罗斯。乌克兰纳粹不断绞杀乌东俄罗斯族人,罪恶累累,只是由于舆论掌握在西方手中没有被充分揭露。俄乌冲突刚开始时华春莹就指出这是美西方不断挤压大国安全环境的结果。美西方骨子里是要消灭共产主义,这与中俄之间的关系有本质区别。所以,此文还是属于“理中客”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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