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上海楼市中介开“内网”,明暗两价差百万

  •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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