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我国的航天部门是否可以适当开放部分公开作品的部分著作权限制?

回复1

  • 那这样的话视觉*国就等着吃官司吧,注意我说的,国家航天局是保留署名权的,其他人抢占署名权依然属于直接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换句话说就是让你免费用不等于允许你占为己有,很多人心目中的“免费的就是我的”这种观念亟需改变。
返回文章

站务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