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资本论

  • 洪流平推 空天一体,洪流平推。
    其实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方式可以较好的扼制这种现象。
    即调查记者们经常挂在嘴边的:follow the money
    哪些资本出资拍摄(源头),哪些人拿钱制作(例如明星、群演、场务、后期等),哪些人宣发放映(例如渠道、院线、平台等)……
    谁出了多少钱,谁拿了多少钱,银行流水贴出来,审计发布,一目了然!
    真要这么搞,资本请流量明星偷钱的模式根本就没法玩。还是九边说的对,系统本身对贼太好!
    毕竟资本的本性就是赚钱,为了流量疯狂亏钱,这是什么操作?它不值啊!资本的脸都不要了吗?
    被坑一次是流量牛逼,被坑两次就是资本脑子秀逗了啊!查就完事了!
    当然后续还可以这么玩,流量拿“赚”的钱投资,亏损给资本的小号。这也是九边写的如何偷钱的操作。
    那你资本赚钱了,要不要交税呢?资本当然可以二次亏损,有人亏总会有人赚啊,想让那么一大笔钱凭空消失,可就只有天灾人祸了。瞎吉尔玩,肯定会有人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近期经济参考报中提出来,有关部门要对文化类上市公司建立“内容 + 资本 + 税收” 监管格局:
    “相关管理部门需要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文化资本的意识形态管控高度,就文化类上市公司建立“内容+资本+税收”的监管格局,严查影视类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防范股权质押风险,严控影视地产等“高杠杆”项目,有效引导资本运作,让文艺工作者回归创作本源。”
    follow the money 管的是资本,税收管的是资金流动。再对内容进行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这样整个文化市场才能荡除魑魅魍魉,还文化领域一个朗朗乾坤。

回复1

  • 咋follow?立法要求还没涉嫌犯罪的上市公司、明星公开流水?况且现在利益输送的手段不是光靠查账能看出来的。上万家供应商,怎么知道哪个是关联交易?上千万甚至上亿买的字画艺术品,你说你看这个产品不值这个价格肯定有猫腻,但买卖双方就认可这个艺术价值,这种情况怎么认定这是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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