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6家上市公司看我国模拟IC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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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为公司在中国注册是两个股东,一个是任正非,一个是华为工会权益人团体,这是合法的,但是华为工会权益人是远超过500个收益主体,而在中国内地法律中是非法的,它涉嫌非法集资,故而只能在深圳特区这个特殊的地区来规避中国内地的法律,华为工会权益人本身就是特殊适用,所以港澳台居民及外国公民不可能成为所谓的股东受益人,因为按照他们原属地的法律也是非法的,一旦陷入利益冲突华为工会一定是败诉方。华为公司是自己用自己收益分配机制替代股份公司的利益分配机制,是一种不符常规的,对于其他公司没有参考性,本身就是深圳特区“摸着石头过河”改革的产物,所以华为股权模式是实验性的,未来任正非要是过世,如果走下去有待观察,按照公司法,任正非是唯一的单一股东,如果过世一定会按照继承法由权益人接手其股份,那之后华为的股权之路该如何走,谁也不知道!
    一家没有上市的私人公司,其股东数量是有500这个限制的,只有公司上市变成公共公司才不受限制。
    所谓私人公司不是指所有制的私营公司而是指不需要定期向外公开具体财务报表的公司,那股东的股权交易就不需要向外公布,按照公司法华为工会权益人就是一个私人公司,所以内部权益人退不退股份就不需要向外公布,当然华为公司在财报中就两个股东,而其大股东内的权益人变化也不需要向外公布。华为公司用合法外衣包装了一个“不合法”的股东,而别的公司却不敢这么玩,风险比较大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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