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回应被拒交付车主起诉:别告我,告拼多多去

  • 我仔细看了一下相关的新闻。
    特斯拉的官方回复是:“我司怀疑此订单为拼多多或其商家以您的名义下单”。也就是说,特斯拉认为,这场交易的本质是“拼多多或其商家”以原价从特斯拉购买了车辆,然后再低价转售给第三方(消费者),消费者只不过是“拼多多或其商家”的代理人而已,与特斯拉无关,所以应该去找“拼多多或其商家”维权。同时,特斯拉认为这种转售行为是违反合同规定的(低价转售也是转售),所以取消订单拒绝交付拼多多或其商家及其代理人(消费者)。
    这种说法是直接针对这场交易的本质而言的,在英美法系估计很有可能得到支持,不过感觉在国内的法律框架下,这个观点恐怕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按约定向消费者交付车辆,再单独通过诉讼或行政程序解决跟拼多多之间的商业纠纷恐怕更符合中国的法律和国情。

回复1

  • 现在没有完整的情况,不过从武汉这名消费者有专属的特斯拉交付顾问来看,在合同上的购买者就是这名消费者,相应钱款特斯拉应该也已经收到,至于是这名消费者直接在特斯拉官网下单付款还是由拼多多或者宜买车下单付款并不清楚,但是由谁下单这个问题并没有影响到该名消费者有完整购买意愿表达且为最终使用者的情况(所以我认为拼多多或者宜买车是该名消费者在购买特斯拉机动车这一行为上的代理,而非你所认为的消费者是拼多多的代理),所以特斯拉没有合法理由终止该合同的履行。
    我在这篇新闻下的观点一直是特斯拉无权单方面终止交付,其与拼多多、宜买车的商业纠纷不应牵涉到消费者的善意购买行为,特斯拉应该向该消费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付,然后另案处理与拼多多、宜买车的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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