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经历过拆迁,我完全不赞同司机这种做法,但如果防微杜渐是不是更好?

  • 1,你这逻辑有问题。合“法”权益既然合“法”,那就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就拿这事来说,那房子白纸黑字写着就不是它的房子,它不过租住而已,只不过从情理上来说可能要照顾它。所以这不是合“法”,最多算合“情”。
    2,社会或许没保证你的房产权,但是社会保障了你的基本人身安全啊!那你就有义务去不去伤害别人的生命。如果每个人都如你一样,因为财产损失就去报复社会,你能活到现在?如果没有社会构筑的公共安全网络,你现在能坐在这里发帖?就那个懦夫来说,如果没有社会这几十年来的保护,它儿子能活到今天?它自己能活到今天?难道不是在十几岁的时候就被另一个报复社会的弄进河里去了吗?
    你今天之所以还能安全地坐在这里抱怨社会规范,那是因为其它绝大多数人遵守了不杀人放火的社会安全责任,所以不管你经济上财产上受到了多大的威胁,你都不能以杀人来要挟社会,你没这资格。

回复2

  • 输入一大段回复你,但手滑点错导致内容丢失,也就不重输入了,简单两点
    一,司机该死刑,但讨论时除了道理规范还应把个体的主观感受纳入其中,以防再次发生
    二,成体系的规范并不代表完全的公平公正,应让底层群体有通畅的发声渠道和资源倾斜
  • 是的,没错,这道理是这样的。
    但如果世事都按道理来运行,也就不需要有强制性的惩罚措施和执行机构了。
    该怎么说呢?我之所以发表你回的贴子内容,大致有两个角度的因素,我不确定能正确的表述出来,也就大概说说吧。
    一,规范保护了个体的生命安全,那个体也应当遵守此规范。没错,道理是这样,但个体的主观感受往往与客观评价是不一致的,以这个司机为例,按照相关规定,他得到了其应享有的补偿,且也没有威胁到他的人身安全,按道理他不应有如此的举动。但其主观感受呢?可以代入一下,中年,离异,失去住所也无法取得新住宅,通过其能想到的渠道反应情况也无果。啧啧,太失败了,简直像是被遗弃了一样,生命毫无价值,在这种状态下的人你认为他还能理性的看待问题的几率有多大?在这个案子中,我认为这司机必须死刑,没得说,但在评价这个案子的时候,我们除了谈论道理,是否也应该把这种主观感受也纳入讨论,毕竟正是这点才是造成惨剧的根本。
    二,法,或者说规矩。我们有完整的法律,道德体系,但这个是否就是完美的,或者说能保证最大化的公平公正。还是以这司机为例,他享有了规范给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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