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诉“抖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索赔500万元

回复2

  • 你这理解力有点差,你说的这是属于广告欺诈了。360是搜索快手时会在最上面加一个抖音(加推广两字),现在大多软件都是这种推广挣广告费的套路。
    你不去找360,因为你付费了,没得到你想要的服务,你去告抖音,NT嫌疑,人家也付钱了呀
    举个例子:盗版小说网站,快手是小说,抖音是窗口广告,你快手也可以付钱变成窗口广告
  • 你的例子跟新闻没有可比性,就第一点“官网买了广告位”≠“360搜索快手”足以推翻你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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