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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有空还是先查查资料吧。
    所谓的使用法律错误其实存在两种情况: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被误判为违法;或者是触犯了A法,却以B法进行处罚。
    一个存在两种情况的事情,怎么就这样在你们嘴里成了言辞凿凿的就是xxx。
    至于到底是哪种情况,我想“烈士”这个称号应该说明了一切。
    我不相信烈士的称号会给一个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人,李医生也绝不可能违反了此法。违规发布疫情信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是重罪,若是真的存在这么严重的违法事实,武汉警方在最初调查李文亮医生的时候真的会忽视么?最高法,中央监察调查组会熟视无睹么?他们真的不会对这种恶劣的事情在调查报告中进行说明么?这么多政法口的单位都没有判定李医生违反《传染病防治法》,那么认为李文亮医生违法的师伟又是怎么判断的?是掌握的信息比这几个政法口单位多?还是法律或者理论水平比他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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