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

  • 是标准掌握的事,与执行人无关,这次通报的核心是四个字“备勤期间”。多说几句,过去警察牺牲的多,而且很大比重死猝死,为什么警察(尤其是派出所)认定牺牲多呢?因为一般派出所民警是三天一个夜班(次日也不倒休),夜里在单位猝死的就认定为牺牲(广义也属工伤)。其他单位包括私营企业也一样,简单说就是在工作岗位(包括前往、返回工作岗位的)一般认定为工伤,如果某人确实是在单位劳累过度,但病亡在家里就认定不了。这次加上备勤就开了个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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