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底”《庆余年》盗链群:盗播链已达4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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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实,你创作了一部小说,别人要用你的作品,该不该取得收益。当然应该,因为你写作付出了脑力劳动。应该保护版权收益,这不假。

    但是,这个劳动,是不是价值几千万甚至七八千万,这就有待商榷了。

    保护版权,不等于炒作版权。版权有价,也不等于可以任意喊价。毕竟,知识、版权这样无形的东西,本身没有实体,作者非说是十年不吃不喝写出来的。或者某些“培训班”拿个鸡汤非说是价值千金受用一生。别人也实在是没办法说什么。

    但是,让你随意定价,对消费者太不公平。

    现在那些孩子,十几岁的年级,满脑子就是成为新的“唐家三少”新的“猫腻”,要当作家,功成名就。不好好上学,每天在网站写小说。

    不是不好,而是为什么?因为这些作家有钱啊!有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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