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21岁女子拍写真后自杀 影楼店员称将起诉自杀女子家属

  •     你可以看看别人对你的回复。
        我多说两句。
        影楼的做法,不是欺骗,甚至贬低性的说他套路,其实都不太充分,因为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必须的。
        说好22张,摄影师拍几张?肯定要多拍,不可能只拍22张,否则排废了怎么办?客户不满意怎么办?
        拍多了,也不可能影楼挑好22张,其他的不给客户看,否则影楼认为好的,客户认为不好,怎么办?肯定是给客户一堆,让客户自己挑。
        至此都是必须的,不存在套路的问题。
        那么,多拍的照片怎么办?要么客户花钱拿走,要么影楼删除销毁,因为他们无权保留。
        客户可不可以要求不花钱白拿呢?当然可以提要求,但是影楼可以不答应。这里就有讨价还价的过程。这都是完全正常的。
        一般客户顶多额外多挑几张,毕竟只是三四种不同的服装,姿态造型也差不不多,哪那么自恋呀!

        跟客户讨价还价,客户就自杀了,这风险谁受得了?
        再说说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
        “难道这样肮脏的事要让我遇到吗?要逼我吗?哥,跟抑郁症患者,刚犯心脏病的人下套吗?安眠药早买好了,要逼我吗?”
        任何做生意的,你客户这样说话,你怎么看?客户说你“肮脏”“下套”,这就已经算得上谩骂了。够搓火吧?
        :我有病,我要自杀,所以你不能跟我要钱。
        这像话吗?
        家属说摄影师刺激她,但是没有举证。

        再说一下“30%违约金”的问题。原文信息不全,有一些推测。
        前面说:“摄影师给小薇看了所有拍摄的照片,称如果删了挺可惜的,希望小薇留下原片。”,在这个阶段应该是不存在违约金问题的,因为谁都没有违约。
        由于双方在为多出的照片交涉,那么可能在这些多的照片上发生了费用,如精修相片,打印、制作什么的。
        如果这些是影楼预估客户会要,自作主张完成的,那他只能自认倒霉,没有权力向客户要求违约金。
       “影楼销售说不要照片也可以,但需要支付30%违约金。”
        如果客户要求影楼完成了多出的照片的加工,但是又表态不要了,这在影楼看来,当然是违约。如果这是客户在讨价还价过程中的表态,这是一种非常恶劣的策略:先让你发生费用,再让你面临这部分费用损失掉的风险,以此来压价。
        正常的商业交往,这都是可以预判的,谁能料到她为这个就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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