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调查新进展:“金融服务费”这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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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部门最新的回应是,所谓“金融服务费”,实质上是垫资担保费用。之前税务部门曾说,利之星用“技术咨询服务”费用名义,把所谓“金融服务费”款项支付给元胜公司,并开具了发票。
    女硕士与媒体记者说利之星收取“金融服务费”,本来就居心不良。利之星收取这笔费用,并不是以“金融服务费”收取的,因为收取“金融服务费”是违法的。利之星不可能以“金融服务费”名义收取。垫资担保肯定有合同,合同不可能没有写明收取“垫资担保”费用。合同都已经白纸黑字写明,何来“没有提前告知”?那女硕士撒谎已经是家常便饭张口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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