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波指控“出轨门”女主诈骗致其被拘捕,王思聪怒怼:你真是坏得让人害怕

  • clibra JSBYWSYR
    你的逻辑有问题。你如何定义“身败名裂”? 假如说“劈腿睡小三、被小三曝光”就算身败名裂的话,那这种人渣难道不应该被身败名裂吗?
    “你如果不满足我某方面的要求,我就把我们之间的都宣扬出去。” ==== 假如小三宣扬出去的事情是事实、没有夸张诋毁的话,小三当然有权宣扬,你要是在乎身、名,你就洁身自好、别去沾花惹草嘛,你沾花惹草了,却还想要花草免费为你保密,以免让围观群众都知道你的真面目,你咋这么补药碧莲呢?既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说的就是你这种吧?

回复2

  • 两人一起七年,很明显彼此都知根知底你情我愿。没有谁好谁坏,谁欠谁的。这里我要敲黑板,你不能老是自认为的先入为主假定女方吃亏了,吴就应该赔偿女方,男人睡了女人,女人就是吃亏,那是封建思想,现在男女平等,你情我愿的苟且之事,双方都不受法律保护。在这样前提下,女方是没有理由刻意去曝光他们之间的破事,更不应该以此威胁达到某种目的,女方到处宣传这样的破事对女方有什么好处,没有。如果是外人宣扬炒作也就罢了。但身为当事人的女方也明显带有目的地去曝光,并以次要挟,你不给钱我就要曝光,让你身败名裂,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
  • 一,如何定义“身败名裂”,当然不是我定义,而是有司法部门,执法部门去定义。不然,为啥涉及了敲诈勒索,警察就得抓人。二,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你想当然的认为,养小三的男人就应该被曝光,就应该被拔得体无完肤,就应该身败名裂。广电总局早就规定,不得随意炒作个人隐私,不得随意炒作负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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