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哲宏案再审改判无罪 曾4判死缓入狱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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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允许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另外,“疑罪从无”恰恰是在客观上,在现有证据的前提下,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无法定罪,恰恰是尊重客观证据的体现,“有罪推定”才是靠“脑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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