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无权盘查行人的身份证?——给写《过冼村派出所》的媒体人普个法

  • 文中还是犯了不少主观意识错误,其一,当事人何作为媒体人有推广资源也有推广人脉,并不是每一篇文章都能10万+并不是每一篇文章点赞都是手动。其二,把问题归结到法盲是不正确的。作者看似两不疑两不相帮,实际把错误导向了民警。

回复1

  • 瑞鼎 顾曲不止乐,认知不止知。
    只是提醒,非杠:
    你“其一”的判断也是主观意识,并且可能是错的。
    如果你的“其二”不是以“其一”为依据,那么“其二”就不知所以了。我没看出来此文是把错误导向民警,恰恰相反通篇是在普法并阐释当事民警的正确合理性。
    至于在相关问题上的盲与不盲,盲多盲少,问题归咎是否正确以及是否需要“扫盲”,现实摆在那里,见仁见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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