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保安与美团外卖员的“全武行”

  • 跟外卖小哥打官司有什么关系?单单就结果而言,故意伤害罪,持械,致人重伤,这两条加起来就是3年起步,10年以下,不是外卖小哥要打官司,是检察院要提起公诉。这跟你商场站不站没关系,因为事件结果已经是确定的了,必然要有人出来负责。哪怕打嘴仗的起因不是保安,顶多也就从轻一下。要是保安说这是商场指使的,相关人员同样3年以上,10年以下。
    而外卖小哥要打官司是民事,民事最多是要求道歉和赔偿,跟坐牢没关系。这部分对商场而言反而是小问题。

回复2

  •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胸部损伤  第五十八条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  第五十九条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条胸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  第六十一条胸部损伤致成纵隔气肿、呼吸窘迫综合征或者气管、支气管破裂。  第六十二条气管、食管损伤致成纵隔炎、纵隔脓肿、纵隔气肿、血气胸或者脓胸。  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  第六十四条胸部损伤致成脓胸、肺脓肿、肺不张、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或者支气管食管瘘。  第六十五条胸部的严重挤压致使血液循环障碍、
  • 把人肋骨打断扎烂肺部,这已经是重伤害罪,是公诉罪,即使外卖员工不告,公安也要抓捕起诉的。
    除非花很多钱把伤情鉴定做成轻伤,再给外卖小哥很多钱让他不追究(轻伤害受害方不追究可以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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