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欣:操纵股票,业绩造假,A股市场水有多深?

各位同学好,很高兴来到观学院,跟大家讲讲《A股市场中的对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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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觉得A股就是一个赌场,这个提法很多年前就有人提过。很多投资者实际在投资当中,也是这么去行为的,今天买了一个股票过两天卖了,这是很多散户的投资的思路和方法。

但是我不觉得A股市场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赌场,A股其实有很多值得价值投资的标的。比如说比较经典的蓝筹股,茅台、格力电器、万科,它本身的价值是随着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加的。市场所有参与者,他的股票持有者、高管、员工都是获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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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讲对赌。对赌协议,是协议的双方或者多方,对于未来某一个不确定的情况进行约定。未来,约定的条件满足或者不满足,参与这个对赌的各方,需要按照事先所约定好的条件,来行使权利或者义务。

对赌的安排,这个规则在事前,应该是公平的,如果事前大家觉得显失公平,参与者可能就不愿意去参与。

这个很像医疗保险,保单会规定一些生病的情况,当你确认得了某一些疾病的时候,保险公司就会说,按照合同当中所预先规定的金额,对你进行赔偿,本质上也是一种对赌。因为是对未来的某一种不确定情况的赌博。

至于你未来会不会生病,保险公司是有算法的。保险公司背后都有精算师嘛,非常有“钱”途的职业。顺着这个,我再问一个问题,日常生活中,我们去买保险,预期收益率应该是多少?我们会不会通过买保险赚钱?不可能的,因为预期收益率是负的。

买保险的预期回报率,应该是负的百分之四五十以上,为什么呢?大家想想,你买了保险,首先保险公司要付一大堆渠道费用,这个费用大概是百分之三、四十,还需要养管理人员、保险公司的股东,保险公司股东还要分红。这些钱分掉,保险公司能够负担得起的赔付率可能就到50%以下了。

也就是说你买保险的钱,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它只要拿出一半去赔付,所以你的预期回报率,实际上是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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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另一种对赌行为,比如董明珠跟雷军 2013年进行了一个对赌,赌五年之后,谁的公司的营收更高,到了2018年,格力电器的营收实现了2000亿,小米只有1750亿,董明珠赢了。但这个对赌不是真正的对赌,只是口头上的,没有法律效应,所以最后也没有兑现。如果是真的是兑现了,那可能就变成赌博了。

特斯拉跟上海市政府之间其实也是一种“对赌”,上海市招商引资,给了特斯拉非常好的优惠条件。比如说给了它非常便宜的土地,按照工业用地的价格的十分之一,给他们的。

上海市政府提出的要求是,第一,特斯拉在未来的五年,必须要砸140亿左右的资本支出,在上海市。第二,2023年以后,特斯拉缴纳的税款必须达到22.3亿元以上,如果你达不到的话,那么未来就要把土地要退回来,或者补齐价差。

不过,我上面讲的这几个例子,不算是狭义的对赌,它背后其实并不是严格的零和游戏。真正的对赌,就是零和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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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高盛这样的外资投行,是非常非常擅长的玩这种零和游戏的。在2008年之前,中国企业对对赌还不是特别熟悉,衍生品交易,就是一种典型的对赌。高盛跟中国很多企业,就签订了对赌协议,利用衍生品狠狠地坑了我们中国的企业。最后这些中国企业都亏损惨重,亏得最厉害的是中信泰富,一度亏损了147亿港币。 

A股常见的对赌,是在并购的公司和被并购标的公司之间的,业绩的对赌。如果是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去考虑对赌,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风险与收益匹配。如果我们在A股市场当中,去进行一个对赌活动的话,就是必须要考虑到赢率和筹码之间,是不是匹配,是不是划算。

第二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里面有两层含义。第一个层面,涉及到国家监管、法律体系,这些规则是公开的,但是散户投资者不一定非常清楚,第二个层面,是对赌双方的。

第三是代理成本,比如说你作为买了上市公司股票的中小股东,你不是亲自去管理公司,你要请职业经理人或者是大股东直接控制。

最后一点,我们要注意的风险是,对赌标的的客观性。在A股市场对赌,就经常会碰到这个问题,比如说对赌的是销售额,但是销售额不是一个客观的数字。会计上有很多办法,去改变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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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是最经典的零和游戏对赌,中国市场现在还没有个股层面的期权,A股市场曾经有过,后来出了问题,所以国家迟迟不敢放开个股期权市场。1992年之后,A股市场曾经短暂推出过权证交易,权证跟期权玩法很像,简单一点,可以把它理解成就是一个东西。

权证市场真正开始是2005年股权改革的时候,大股东获得了股份流通权利,原来是不让流通的。不让流通,极大地影响了大股东的积极性,他就不想把公司好好做,整天只想着把公司的这些钱,给掏到上市公司体外,然后去支持体外的那些公司。

所以国家后来就说,也允许大股东的股票卖,但你要跟小股东去商量,平均大股东补偿了小股东30%,这个就叫认沽权证。

认沽权证,也不是没玩过火过。南航的股票,市场价格把它炒得很高,所以各个券商都来创设权证,最后创设了123亿份权证,券商们赚了150亿。当然,中国的股票市场散户亏了钱是不认的,对赌按理来说愿赌服输,亏钱是你自己的事嘛。

但我们中国散户并不这样,很多人就去证监会告状,到各个地方去举牌子、去示威,然后证监会就跟这些券商说,你们赚了那么多钱,不要搞得太过,你们在市场上把创设的那些权证买回来,注销掉,所以券商们赚了钱之后,他们把100多亿份认沽权证买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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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是可转债,有些配套条款限制可转债的玩法。

第一,转股价下调的条款,规定如果股票价格连续30天当中有15天,低于转股价,可以下调转股价。第二,强制赎回条款,规定如果股票价格涨到了约定的价格之上30%,并且在一个月当中持续了15天或者20天,就必须转换成股票。这个条款的目的,就是要逼着可转债持有人转成股票。第三,回售条款。

可转债背后最重要的动机,就是大股东不想还钱,大股东发了可转债以后,没有几家是想着要还钱的,在历史上真正还钱的可转债只占1%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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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跟大家讲一下现金选择权的对赌,现行《公司法》对异议股东规定了一个退出的权利,当公司进行并购、重组的时候,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要给小股东一个现金选择权,小股东不是害怕遭受损失吗,那么给你一个期权,保证能够在一个价格把股票卖出去。

现金选择权,股价低于某个价,大股东就要掏钱来买小股东的股票,那大股东绝对不愿意。这个时候大股东就可以用各种办法来换牌。有个例子,原来赌的也许是一个炼钢的公司的业绩,现在给你换掉,换成铁矿石。澳大利亚那几年,天天给我们铁矿石涨价,然后还跟券商勾结,发利好研报。银河证券研究部主任,发了一个研报,严重误导投资者。

我们看到,对赌背后是不公平的,大股东有各种办法可以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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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业绩当中的对赌是指,上市公司如果去并购另外一个公司,有一种情况下是必须要签对赌协议的,当并购采用收益法来估值的时候,并且并购是关联方并购的时候,这个是强制要求要进行对赌。

一个有名的这类型对赌协议,杨幂的影视公司在新三板上市之后,是估值了2500万,她当时就进行了一个定增,募集了3个亿,约定2015年到2017年之间,利润不得低于3.1个亿,否则就要股份回购。这个公司的估值在2017年的时候,达到50亿,完成对赌。

游戏行业也有类似的对赌,一个公司叫做恺英网络,2015年的时候借壳上市,估值极高,63亿。但是它的业绩,2012年到2014年的净利润,只有几千万,估值估得高,那么它就必须进行业绩承诺,它的业绩承诺就是接下来三年净利润分别是4.6亿 、5.7亿、7亿。

如果它满足不了这个对赌的话,它就要把相应没有实现的部分回购。这里面我觉得有一个漏洞,就是对赌的公司不是作出业绩承诺的公司,作出业绩承诺的是个上市公司。这里是有差异的,因为上市之后还可以继续定增融资,新拿到的钱是可以作为业绩的。

恺英网络当时上市的时候,证监会批文允许它进行定增,但是碰到一个很大的问题,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远远低于证监会批准的价格了。正常来说,定增是融不到资的,因为没有人,要买股票,二级市场上买就完了,犯不着参与定增。所以它要完成定增,它必须跟进来的资金方再签一个对赌。

《上海证券报》有过一个报道,一个公司高估值借壳上市,签了上市公司和大股东之间的对赌,但是在经营过程当中,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代理问题、信息披露的问题、数据造假、业绩的客观性都出了。

但这个违法行为,是在新《证券法》出来之前,即使证监会认定它造假,也罚不了多少钱。最终确认它造假的话,那兑现的业绩承诺还算不算数、还需不需要补偿?都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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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一下,A股市场对赌,形式上都是公平的,但实际上,按照现在的玩法,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大股东和高管是拥有暗门的。法律机制,对这种出老千先拍桌的行为,还是处罚过轻,即使是按照新《证券法》,处罚仍然是偏轻的。最后是信息不对称,你了解的信息和大股东了解信息是不一致的,这个矛盾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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